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电话:66262550,传真:66262550)。
一、概述
2009年,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
2009年,公安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重新设计了机关内部使用的行政公文审批单,使每一件公文在形成过程中即明确其公开属性,形成了从文件信息审签到依法主动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流程,并针对依申请公开的不同情况启用了专用答复文书。相关机制和流程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009年,公安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共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6期,并免费向全国县以上公安机关、有关研究机构及部分公共查阅场所发放。同时,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迅速传播到全社会,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公安部网站也在年内再次改版,在设计理念上更加突出以受众为中心。目前,公安部重要政务信息以及公安部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公安部网站已成为各新闻媒体和公众了解公安工作的重要信息源,日均访问量达到350万人次。
(三)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积极拓展警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同时履行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项职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求不断提高。为适应形势的发展,2009年,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刑事执法监督制约为重点,以实现刑事案件信息的透明化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统计信息公布制度、办案公开制度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追究和监督保障机制等,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信息的需求,以公开促进公正,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四)坚持问计于民,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参与度。
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公安部积极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制定重要规章和重大政策措施时,积极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原则上都要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如,2009年12月4日至13日,公安部通过中央文明网、公安部政府网、新华网等8家网站,就“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共创和谐交通环境”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许多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广大群众也纷纷各抒己见,共同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