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部长2010年3月23日在《行政管理改革》2010年第3期发表署名文章《积极探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实现工业和信息化科学管理》。

  文章指出,大部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实施大部门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运行近两年来,积极探索大部门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需进一步付出艰苦努力,不断改进完善。

  李毅中在文中对进一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大部门制改革试点提出了几点思考。一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三定”职能完全到位。二是着重理顺部门关系,逐步完善大部门的职责。三是加强对大部门制改革的实践总结。四是全面科学地设计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方案,循序渐进推进改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进取,继续推进和完善大部门制改革试点,加强和改进对工业和信息化的管理。

  全文如下:

  积极探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实现工业和信息化科学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李毅中

  大部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实施大部门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运行近两年来,积极探索大部门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需进一步付出艰苦努力,不断改进完善。

  一、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大部门制改革的探索,也是加快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

  大部门体制,是指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加以整合,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结构和体制机制。大部门体制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大部门制改革的战略部署。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工业和信息化部涵盖了四个部门的相关职能,管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两个国家局,职能宽、范围广。

  改革前,工业行业管理由多个部门分别负责,管理分散。首先,造成了管理职能的交叉或脱空,容易引发部门间政策的差异或矛盾,形成执行上的相互掣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业监督主体的缺位或越位。其次,容易形成行业壁垒,分割管理,不利于统一的“大工业”体系形成。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管理体系。中央决定按照大部门体制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整合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对工业化的整体规划、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在更高层面和更广范围内,统筹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加快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步伐。

  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大部门制改革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组建和运行,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机构整合力度大,范围广,困难多。近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积极探索,一边抓好机构组建,努力推动各项职责逐步到位,在较短的时间里初步建立了工业行业管理体系框架;一边抓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奥运保障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难事、急事,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手段,推动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

  (一)按照大部门制要求抓好机构组建

  准确理解把握国务院赋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在“三定”规定和机构设置上进行了探索创新,取得一些突破。一是体现了融合。跨行业设置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电子制造业四个大行业管理司局,司局设置体现了行业融合、管理职能融合。二是体现了结合。从体制上把国防科技工业纳入国家工业化整体进程来统筹发展,体现了军民结合;推动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体现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要素的结合。三是体现了协调配合。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负责,减少职责交叉重叠,提高行政效能。

  (二)注重切实把“三定”规定落到实处

  在相关方面支持下,经过努力,在机构和人员初步就位的基础上,关键在理顺关系、打通流程、畅通渠道,建立工作秩序,推动各项职能落到实处。以锲而不舍、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加快磨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处于执行层,要理顺与综合部门、监管部门的关系,努力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逐步畅通信息渠道和工作通道;更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以工作成效加快职责到位,切实落实“三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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