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韩国政府发布“网络实名制”规定。根据该规定,网民在网站留言、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认证方可使用。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保护信息法》修正案,规定主要门户网站在接受网民留言、发布照片和视频等操作前,必须先对网民个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将对网站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由此,韩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2007年6月,韩国日访问量超过30万人次的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采用实名制。从2009年4月开始,采用实名制的范围扩大到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其他153个网站。
经过数年推动,虽然围绕“网络实名制”的争议仍然存在,但许多韩国人对此已能平静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