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质工程”是我国电子政务的重点应用工程。近年来,质检部门的“金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目前又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依然繁重,时间要求更加紧迫,工作难度和矛盾更加突出。国家质检总局为此召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质工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进行部署。本文特摘取其中要点以飨读者。

  主要任务

  一是要加快完成“金质工程”(一期)后续项目建设。后续项目的建设任务还很繁重,简单可以概括成2+7项。总局机关内外网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这两个项目要抓紧完成。还有就是7个应用系统扩展项目,包括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控数据库、空间地理信息系统、掌上巡查业务系统、中外标准信息交换和服务平台和WTO通报、评议、咨询等,另外还包括总局机关和地方的数据资源整合等项目。这些项目都很重要,有些是用前期建设的节余资金,经过发展改革委备案的调整项目,有些属于原有项目的继续和延伸。项目涉及到总局食品局、特设局等业务司局,涉及到标准委、标法中心和信息中心,这些部门和单位要高度负责。政府采购招标部门要加快招标工作的进程,加快推进。

  二是加快完成软硬件平台、标准体系等主体工程建设的后续收尾工作。要加快完成总局机关的软硬件环境的部署实施;加快“金质工程”标准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是完成“金质工程”第三方总体测试、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从总体上对“金质工程”的软硬件环境、应用系统、数据交换进行性能测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金质工程”系统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工作,这个必须要抓紧。

  四是完成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电子政务工程验收的要求,完成系统初验和竣工验收。在完成建设任务的同时,要提前筹划,开展单项验收,并从工程、技术、财务和文档四个方面进行初步验收工作的各项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竣工验收。

  五是要继续推动应用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应用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进展,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动江苏省、青海省、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试点工作。

  推广工作

  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通过“金质工程”应用系统运行试点,使业务系统逐步获得了完善,功能基本能够满足实际需要,“金质工程”具备了推广应用的条件。为满足各类用户对“金质工程”应用的需要,推动“金质工程”的应用,使其发挥作用,要在全国开展“金质工程”应用系统推广工作。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必须严密组织,加强管理。

  第一,要提高认识。首先要充分认识“金质工程”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金质工程”建设和应用,有助于摸清底数、规范管理;有助于各地方局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WTO 通报、评议、咨询等信息的传播,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有助于提高网上审批、网上办事能力,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其次,要充分认识到“金质工程”推广应用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推广应用工作涉及的面广,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地方的差异性大,认识水平也不完全一致,环境保障条件不完全具备,更需要引起高度认识。这些问题需要总局部署,各地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第二,要明确目标。“金质工程”推广应用的最终目标是更加高效地处理质检业务,更加方便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是要建立应用系统运行使用支撑保障体系,保证组织领导、技术环境、技术支撑和业务模式适应“金质工程”应用系统推广使用要求。二是总局机关、各省区市、地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使用“金质工程”的应用系统,加快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尤其今年总局特别强调大质检机制、大质检文化,而且我们信息资源也比较多,整合就非常重要。像“金质工程”、大通关、12365系统、总局体系管理系统等都需要考虑如何融合整合问题。要把支撑体系建设起来,同时要实现资源整合共享。

  第三,要精心组织。一个层面是总局、两委及各个业务部门,第二个层面就是地方局,这两个层面都要做好组织工作。总局制定了《“金质工程”应用系统推广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了组织架构和各方的职责,这个文件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逻辑上再整理一下,以总局文件的形式发布。应用的主体在各地检验检疫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局要成立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在运行环境、支撑人员、业务模式匹配等方面加以落实。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总局机关各业务部门要在业务上对各地局给予指导,提出要求,推动应用推广工作不断进展;信息办在软硬件环境、应用系统部署模式和具体的工作方法上提出要求,指导地方局进行准备和安装部署。对于已经具有了完备应用系统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继续应用原有系统,但需要通过数据接口和导入的方式,将总局宏观管理所要求的数据传送并导入“金质工程”系统中。在进度把握方面,要创造条件,争取在今年10月份之前基本完成推广应用任务。

  第四,要做好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各地局要落实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的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系统维护机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总局要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地方局掌握系统安装、使用方面出现的问题,信息办要组织协调各有关技术支持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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