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7月14日报道:四川彭州市政府官网公众信息网发布饭店广告引起争议,日前该网将广告紧急撤下。目前,官网能否“试水”商业广告,《广告法》及相关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均不适宜。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和电子政务的开放平台,是履行职能的便捷方式和沟通民意的重要渠道,理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将“公共服务”始终摆在核心位置,一切内容和设计都着眼于公众利益,多在提供增量服务上下功夫,多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这样才能做到不辱使命,对广大民众负责,也才能让财政投入的每一分公款都花得物有所值。否则,如果经不起“诱惑”,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了商业广告上,即使“财源滚滚”,那也是偏离了轨道。

  毫无疑问,执政为民是各级政府的崇高使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政府网站必须心无旁骛地干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分内之事,对商业广告大声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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