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日前下发。《意见》提出进一步精简下放许可事项,简化市民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鼓励执法部门积极网上办公。
《意见》提出,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进一步精简下放许可事项,简化办理流程,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增设许可事项、环节和条件;许可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办理多项许可的,要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深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全面落实许可听证和许可决定公开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强化区、街两级对各专业执法机构的统筹协调与监督考核。
《意见》还指出,要总结、推广区县和部门推行电子政务的经验和举措,鼓励和支持执法部门积极开发利用在线申请、投诉、缴付以及在线监督、监测等功能,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世界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总体任务,转变执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营造和谐、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全面提升首都行政执法水平。
二、创新执法体制和方式,切实改善执法的社会效果
(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进一步精简下放许可事项,简化办理流程,禁止任何部门在法律规定之外自行增设许可事项、环节和条件。许可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办理多项许可的,要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要深入研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全面落实许可听证和许可决定公开制度,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便利。
(二)加强基层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执法事项主要交由区县政府及其所属执法部门实施。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明确不同层级执法管辖范围,避免重复交叉执法。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合理规范综合执法部门职权,完善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衔接机制。总结推广加强基层执法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区县、乡镇(街道)两级对各专业执法机构的统筹协调与监督考核,努力提高基层执法效能。
(三)创新执法方式。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把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相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指导,逐步通过制定规划计划、发布政策信息以及行政合同等方式实现行政目标,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努力降低守法和执法成本。改进执法检查工作,转变单纯依靠处罚进行管理的做法,注重疏堵结合。切实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对违法当事人的警诫和教育功能。努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做好与履行执法职责相关的行政争议和民事权益争议调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和作用。逐步整合行政相对人守法和违法信息,探索建立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体系,将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切实改善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效率
(一)建立和完善经常化的执法模式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实践定岗、定责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管辖模式,切实解决怠于履责以及执法不到位、缺位等问题。建立执法检查、公众举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各类违法现象,力求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违法建设、非法营运载客、滥发“小广告”等一些城市管理的痼疾顽症,以及其他社会危害较大、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现象,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执法到位率。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层级执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奖惩任免挂钩。全面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评议考核工作,将社会评价与内部考核相结合,切实提高评议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把执法评议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切实发挥执法评议考核奖优罚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