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全球电子政府的发展概况,几乎所有的政府都把建设强大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优先发展目标,而以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发展政府网站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特征。作为电子政务信息标准化工作,国际和国内很多政府都作了很多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澳大利亚是最早建立电子政务标准的国家之一,其水平在全球领先,该国建立了《澳大利亚政务定位服务系统(AGLS)》的全国性标准,并在国家及各级地方机构中强制执行,实现了澳大利亚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体系的规范与共享。在国内,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于2005年主持研究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并向社会发布。这些文件全面阐述了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意义、电子政务标准化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思路、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近期需要开展的标准项目。同时北京、上海、深圳地区也前后制定了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系列规范。这些工作为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有序和规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网站标准建设
一、制订网站建设指南
为使政府网站在建设思路、建设要求、用户期望、信息内容、格式、服务等方面统一和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和服务提供的高质量,在方便用户使用的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实施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更新和维护,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制订网站建设指南进行明确规定,以英国政府为例:
2004年,英国政府电子特使(e-Envoy)办公室委托制作了政府网站建设指南(第二版)。通过制订政府网站指南来支持现有网站的目标,支持现有的政府网站从告知公民到与他们交互,最后到为他们办事方面取得进展。该文件设定了英国政府网站建设的10大顶级指南,并列举了提出这些顶级指南的原因、面临的问题和实践的建议,为政府网站的管理人员提供了实用的工具。
二、建立可及性标准话题追踪
为保证政府信息方便利用并为更多人获得建立一个惠及全民的信息社会,是国际社会发展信息通信技术所追求的共同目标。不少国家制订了关于政府网站可及性的国内标准或者建设要求。如:
(1)国际万维网联盟(W3C)的网站内容可及性指南。
(2)美国政府1998年修改了《联邦残疾人就业教育法案》的508条款,要求自2001年6月起,所有的联邦机构网站实现可及性访问要求,所有公众及政府资助的机构都要提供信息可及性设备。美国联邦机构政府网站以及不少州政府网站都制订了信息可及性强制法案。
(3)澳大利亚政府制订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政府标准。标准提出:可用性是决定网站信息内容表达的关键因素。
(4)欧盟国家如英国、意大利、瑞士等也都制订了信息可及性方面的法规。
三、建立政府信息元数据标准和政府信息目录系统、交换系统标准
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等国制订GILS或者DC-Government标准来描述、定位和管理政府的信息资源。从各国的做法来看,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政府信息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标准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