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央行公信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诉求,同时还是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十一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人民银行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治理结构、强化责任约束、促进政策落实、提高央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中央银行政策公开和透明度建设的良好做法,探索建立适合中央银行特点的政务公开机制,突出“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全面公开、服务社会”,在公开政务信息、规范权力运行、服务人民群众、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央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提高中央银行公信力、成功实施货币金融政策的重要环节。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部门,承担着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职责,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公共性,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市场化和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情况下,人民银行履行职责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因素的挑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可以提高人民银行透明度和责任约束,加强人民银行与公众和市场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合作与调适、谅解与支持,既有利于中央银行了解公众和市场的需求与关切,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和市场对货币金融政策的理解、认同和信任,进一步提高央行公信力,有效应对各种内外部风险,更好地引导市场和公众预期,更好地促进政策落实,最大限度地管理好通货膨胀,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经过五年不断努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更加注重及时全面地披露信息,更加注重市场人士和专家学者在政策制定中的参谋咨询作用,更加注重与市场和公众的沟通交流。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2005年6月,人民银行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机构的组成部门及相关职责,各分支行也设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系统“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厅(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条法部门提供法律保障,各业务部门发挥主体作用”的,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统筹推进的工作组织体系基本完善。人民银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根据人民银行系统管理特点,各级分支行正确处理落实好总行工作部署与地方政府要求的关系,努力发挥分支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

  健全工作制度,实现规范运行。2006年,人民银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制度,以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构建了信息发布与协调机制,并随着实际情况变化而不断完善。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2009年,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六项考核标准,政务公开工作被纳入分支行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建立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联动机制,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发挥系统合力,全面整体推进。人民银行组织体系是个多层级的管理系统,各层级政务公开工作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在加强上下联动和整体推进的同时,明确了总行与分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定位。总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在于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及时发布和解读货币和金融政策,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指导和督促分支行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分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在于公开有关金融政策执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地方金融政策等相关信息,利用贴近市场、贴近金融机构和办理具体业务的优势,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变化,提供高效便民的金融服务。各级分支行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既全面均衡发展又重点突出、特点鲜明。2007年,人民银行在全系统命名了36家示范点,鼓励示范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点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连年开展对分支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各级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

  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人民银行始终把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开拓创新的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在政务公开工作起步阶段,对一些涉及金融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以及敏感的行政执法信息等,在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层次和公开的尺度等把握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人民银行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多种途径,深化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级行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破除工作中的被动思想和畏难情绪,扎实改进工作中不够规范的方面,有效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与业务工作形成合力,全面提升人民银行依法行政水平。行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统筹规划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每年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集中学习讨论、开展工作交流等途径,指导和鼓励分支行探索创新。总行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刊物,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库”,指导分支行在信息公开上做到规范一致和准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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