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预算信息,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重点主动公开经同级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意见明确,公开的财政预算、决算,一要完整,要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内容和表格;二要真实,要如实反映本级财政收支情况,上级转移性收入和对下级的转移性支出要按规定列入本级预决算反映;三要细化,要将一般预算收支编列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款级科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编列到具体的基金收支项目。要定期主动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各地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府预算信息的具体内容。要全面公开重大民生支出信息,及时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支出政策、补助标准、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等向社会主动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告知公众。
意见要求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公告、新闻媒体、档案馆等载体公开政府预算信息。要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信息披露制度、预算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制度、预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工作考核,确保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