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www.gxzf.gov.cn)和《广西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5595572,电子邮箱:gxzwz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2010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010年2月,自治区本级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明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7月,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办发〔2010〕42号),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自治区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政府逐步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统一全区各级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55号),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治区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工作,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保留和认定全区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行政许可项目760项,非行政许可项目556项),比2007年减少159项,比原有审批项目减少了10.8%。开展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的编制、审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在扩权强县工作中,下放县级管理事项565项,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156项,推进了简政放权。所有保留、认定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办理流程,按照“八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