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户网站(www.mof.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财政部办公厅电子政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南三巷三号,邮编:100820,电话:68551781,传真:68551783,电子邮箱:zwgk@mof.gov.cn)。
一、概述
2010年,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文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财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机构电子政务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财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财政部发文稿纸中专门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明确各类选项的界定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成财政部保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评指标和分值,坚持逐月通报考评结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定期提醒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财政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万余条,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新闻、政策法规、财政数据、政策解读、通知公告、人事管理、政府采购、司局工作动态、地方财政新闻联播等。财政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新增845条信息,其中法规规划类信息621条,占73.50%;行政审批类信息23条,占2.72%;财政数据类信息42条,占4.97%;业务流程类信息30条,占3.55%;人事管理类信息15条,占1.78%;政府采购类信息13条,占1.53%;信访举报类信息3条,占0.36%;其他类信息98条,占11.60%。
预算信息公开是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的重点。在向社会公开国家财政收支月度执行基本数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2000-2009年全国财政收支决算的基础上,2010年3月25日,财政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为了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中央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2009年公开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等4张表的基础上,2010年财政部又新增公开了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0年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支表等8张表格。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在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基本上做到了按款级科目对外公开。其中,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为23类123款科目,比2009年增加了82款内容。同时,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了解预算有关情况,还公开了中央财政预算有关数据及编制情况说明,比较详细地解释了中央财政预算的主要考虑和有关数据的增减变化情况。
2010年4月1日,财政部及时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部门预算,包括财政部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关于财政部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财政部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关于财政部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