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om)。

  一、工作概况

  2010年,司法部按照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部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加强我部信息中心建设,招录补充5名专业工作人员,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司法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司法部门户网站和《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法律援助网、《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中国公证》等多家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狱(所)务公开不断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管理工作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的设立、收费、管理,律师职业证、公证机构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的颁发、年度注册、注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的管理等重要事项,一律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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