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此前表示,我国将全面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以“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为原则,包括微博、贴吧等均实行实名制,对此将加大监督管理执法的力度。但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于实名信息的保护体系尚不完善,相关监管存在漏洞。网络实名制距离真正发挥实效,恐怕还有一段路要走。
按照试行网络实名制的目标来看,实名制能在某种程度上提升网民的自律、责任和风险意识,对网络上的造谣、侮辱、诽谤、恶意人身攻击、欺诈等行为,确实能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网络实名制也是一柄双刃剑,推进网络治理的同时,也可能带来相应的副作用,比如,网民身份信息的泄露、网民遭受打击报复等等。对此,韩国就有过深刻的教训。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韩国从2007年便为网络实名立法。此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部分恶性网络事件的发生,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并且实名制的要求催生出伪造身份验证软件,为网络黑手反而大开方便之门,最终韩国网络实名制寿终正寝。
应该说,真正的网络实名制应是对网民的保护,其限制的是那些别有用心者,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让互联网和现实生活真正接轨。一方面,网络实名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网民的虚拟心理、无序心理、侥幸心理和随意心理,能够把网民的心态拉向现实和理性,能够提升网民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另一方面,网络实名制能够减少网络上的造谣、侮辱、诽谤、恶意人身攻击、欺诈等行为,能够压制网络戾气,净化网络环境,提升网络文明,增进网络健康。
网络舆论环境的健康发展,其实是网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要想安全推行网络实名制,还是先做好网络安全才好。一方面,应该筑好网络实名制下的网民信息防火墙,保护好网民的身份信息,维护好网民在网上批评、举报、监督的权利,避免网民因此受到打击报复,同时,努力屏蔽遏制虚假身份信息注册,仿照驾驶积分管理对网民进行积分管理,并建立网络信用机制;另一方面,要让网络实名制,真正转化为网民“实利制”,即在制度上确保网民的权利,尤其是自由言说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使之落到实处。这就要求做好制度设计,加快配套措施的跟进。比如,定期开展网络大检查,清理整治影响较大的微博、贴吧和网站等,及时清除和严厉打击涉及淫秽色情、虚假信息的视频、图片、文字、链接、广告等,可以借鉴社区警务理念,布设虚拟警察,创建网上警务室,积极扩大重点网站的布警面,探索建立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当这些体制机制条件日臻完善时,网络实名制的推行就容易成功,才能更安全,更让人放心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