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6日,所有欧盟成员国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签署了电子政务宣言,共同承诺将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高质量、以用户为中心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并为企业提供无缝的跨境公共服务。

  未来5年(2018-2022),宣言签署国将针对“欧盟电子政务行动规划2016-2020”确立的5大原则采取以下政策行动。

  01 原则:默认数字化、包容性、可获取性

  给予公民与企业与公共管理部门数字化互动的选择权,并遵循“以用户为中心”的准则设计和提供数字化公共服务;促进可用数字化公共服务的发展并提升公民与企业的数字技能,以便他们更好地与公共管理部门互动;加强公共服务与信息的可获取性;在合适的政策领域允许欧盟机构、私营部门和民间组织链接至公共部门数据库与系统,以实现数字化服务的跨部门无缝提供。

  02 原则:仅有一次

  确认公共服务中冗余的行政负担,在国家和地区行政机构间开展合作与数据交换以实施仅有一次原则,并与其他国家合作提供跨境数字化公共服务;提高关键基础注册器与类似数据库中数据的可发现性、质量与技术可获取性;创建数据再利用的文化;利用可用的资金对所有必要的关键数据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在机构间实施数据交换服务。

  03 原则:可信度与安全

  加快签署国的准备工作,确保电子身份(eID)法规以及面向内部市场电子交易(eIDAS)的可信服务能得到及时实施并促进其在各部门的广泛采用;使用eIDAS框架尽力确保数字化公共服务的安全及其能得到正确识别,包括促进合格的网站认证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采用;使私营部门在保障数字化服务提供安全时使用国家eID方案和可信服务,进一步发展单点登录与授权方案;开展更多的合作与交流,提升网络安全领域的战略、运作和研发能力,尤其是通过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的实施加强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安全和弹性。

  04 原则:开放性与透明性

  使公民与企业能对公共管理部门拥有的个人数据进行数字管理;提高对经济社会有价值的开放政府数据的可获取性和质量,包括采取默认开放方案,并实现与数据库的自动链接;以成本有效的方式确保公共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并考虑将其纳入公共管理ICT解决方案的设计。

  05 原则:默认互操作性

  加强连接欧洲设施(CEF)计划或其他通用框架下新兴联合解决方案的重复使用,特别是eID、电子签名、电子交付、电子采购与电子发票,促进他们在更多领域的实施,避免服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在创建ICT系统时更多的使用开源方案或开源标准;促进公共机构拥有或开发的ICT解决方案在私营部门和民间组织的重复利用。

  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

   信息科技战略情报团队编译

责任编辑:li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