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自12月26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今后,凡具有浙江常住户口的居民在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时,只需携带相关迁移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含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无须再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省内户口迁移由原先的“迁入地准迁—迁出地办理—迁入地落户”的三步办理程序优化为“迁入地直接办理”的一站式办理模式,户口迁移审批模式也由原先的纸质流转升级为网上审批流转模式,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从2002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始县(市)内户口网上迁移办证,之后扩大到设区市内,每年惠及办事群众超过5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