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9日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省编办按照“精准赋权、协同放权”原则,对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成新一轮清权、减权、确权工作。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3064项减少至1736项,精简率由65.4%提高至82.4%;行政许可事项由328项精简至258项,精简率由58%提高至72%,省级行政权力再次实现“大瘦身”。
此次行政权力精简规范,坚持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设定依据不充分,擅自增加不必要审批审查环节的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办件量相对较多、基层发展切实需要并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在征求市、县承接部门意见后予以下放,下放时统筹考虑我省发展需要,对重点地域、重要领域予以政策倾斜,赋予更大自主权限;对设置过细、名称晦涩,不利于群众看、网上办的事项,属于同一行政相对人管理目的相同或相近事项,予以整合归并;对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标准、转变管理方式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备案,或由外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省级部门不再进行微观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