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接力”,指的是为达到某个目的,需要一个电话接续另一个电话。此前人们常说的“电话接力”,曾涉及好人好事,比如“好心人电话接力找到失主”;也涉及职能部门担当作为,比如“电话接力保障公路畅通”。但如果“电话接力”指的是群众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来回打听、多方咨询,显然有深究的必要。

  机关单位“电话接力”,顾名思义,指的是咨询单位A,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提供了单位B的电话,群众咨询了单位B,或许也会遭遇类似的情况,于是咨询了单位C。如此这般的“电话接力”,表面看,耽搁了群众的办事时间、消解了群众对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获得感,往深里说,也折射了相关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政务服务水平不高等症结。

  对照上述流程,可以洞悉背后的根源。咨询第一家单位没能成功,表明在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上尚有欠缺。如果公示公开的电话、职责权限能够精准有效,群众诉求必然能第一时间获得回应。实际上,这也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务公开存在大而化之、不够精准的问题。公开的电话永远都是办公室电话,但谙熟业务的偏偏是业务科室,于是,群众咨询政策就需要先打到办公室再转接到业务科室,这是变相为群众增加了负担。

  第二个细节,群众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到B单位咨询也未果,暴露了部门间业务不熟悉、信息沟通存在壁垒等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工作人员对其他科室或部门的业务工作有一定了解,其建议想必也能有的放矢,而非模棱两可。这提醒我们,一则,需要加强单位内部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不能守着自己权责范围内的“一亩三分地”便理直气壮地“不管他人瓦上霜”。让业务更熟悉、了解范围更广,显然更能应对复杂的工作局面。二则,可以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比如建立一个业务交流群沟通有无,也可以多一些服务意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为群众打听准确的信息。

  优化政务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更是一个需要统筹推进的过程。不仅要求党员干部优化工作作风、提升业务素养、增强服务企业群众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也需要单位内部与单位之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破信息沟通壁垒。为民服务无小事。只有切实将服务情怀、担当精神落到实处,落到为民服务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才能为企业群众供给源源不断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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