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进场费”等8项举措,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网络强省、数据强省、智造强省和智慧江苏建设。
编制发布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各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完善并发布辖区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明确铁塔、基站、机房、信息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定期修编。
切实简化铁塔基站建设审批手续。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信息基础设施,应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和备案手续。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铁塔、基站建设审批手续,缩短办理周期。
逐步降低基础运营企业租赁信息管道成本。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建设信息管道并租赁给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的,价格不得高于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的自建成本。
加快落实信息基础设施用电扶持政策。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电子计算中心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支持通信、广电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参加大用户直购电交易。
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拆迁改建补偿到位。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结合实际落实好拆迁补偿和改建相关政策,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切实降低信息基础设施进入公共区域成本。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协调市政设施及公共场所建设运营企业,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减少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在资源占用、施工配合、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加快推广光纤宽带网络和终端普及应用。各市、县政府要积极支持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为工业企业和生产服务型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光纤宽带网络服务,鼓励企业加快基于网络互连的智能设备更新换代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