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4日),记者从开封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对财政收支预算的监督力度,提高部门预算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市直34个政府组成部门对2013年部门预算进行公开。经与市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协商,目前,市直部门预算已统一在市党务政务公开网站公开。这是我市首次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严格要求,积极推进。为加强对市直部门的工作指导,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批复及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直部门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自市财政局批复该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收支预算。二是统一格式,确保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的规范性。由于需公开单位较多,为保证公开效果,市财政局统一制定了单位预算公开标准格式,要求各单位对本部门预算中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市级部门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明细表进行公开。三是统一公开方式和时间,方便社会监督。四是建立督导问责制度,确保部门预算公开的及时性。由于我市是首次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市财政局与市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合建立了审核督导机制,对所有涉及单位的公开进度进行督导,对公开信息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部门预算公开的整体质量。同时,建立了问责机制,对未能按格式要求和时间规定进行公开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确保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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