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日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设立专门通道,受理记者采访申请;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可尝试电视、网络、微博等方式全程直播。
根据《意见》,广东省各级法院要把新闻宣传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专门部门或安排专人从事媒体沟通;开通针对新闻记者的采访受理通道,及时办理媒体的采访请求;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记者申请旁听的,要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每个法院要设立1到2名新闻发言人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积极主动发布消息、回应社会关注。
《意见》还建议有条件的中级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加强与网民的互动联系,收集网络民意,及时改进工作。对于社会关注的案件,可尝试借助电视、网络、微博等方式进行全程直播。广东省高院还将统筹建立覆盖三级法院的综合性门户网站,让门户网站成为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的平台。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陈华杰说:“人民法院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变化,才能以公开赢公信,以公开促公正,从而争取更多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