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一直是困扰和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以往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法官必须逐个银行进行“地毯式”搜索,最少需要两天时间,法官们经常为此“满行转”、“跑断腿”。待得到查询回复要采取措施时,财产已被被执行人转移。如今“财产查控难”问题,将随着“执行司法查控系统”的启用而走向终结。

  自8月1日起,东港区法院启用“执行司法查控系统”,依托信息化制约规避执行行为。通过该系统,法官足不出户,便可摸清被执行人在工商、农业、中国等9家银行的财产状况。

  立案后,承办法官将需要查询的被执行人的信息报给网络查控员,由查控员登录“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向银行发送查询申请。1个工作日内,查询结果便会反馈到办案法官的查控系统中。被执行人在上述银行的开户网点、开户账号、账户状态、币种、余额、冻结情况、资金往来等相关信息一目了然。查到财产后,法官立刻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向银行发出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存款冻结,保障案件能够顺利执行。

  同时,该院对该系统的使用,规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设定了专门的网络查控员,发送查询指令的操作只有查控员有权执行,且所有指令必须经执行局长审批,给办案法官仅设定了查看反馈信息的权限,以此也保证被执行人隐私和信息的安全。

  该系统的启用,让电子流、信息流、数据流取代了传统的人流、车流、纸质流,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缩短了执行周期。原来由10余人完成的查询工作,现在仅需1人就能完成,查控周期也从原来的平均5个工作日缩短为现在的1个工作日,人力资源节省90%,查控效率提高数倍。半个月来,通过该系统共查询案件180余件,查询被执行人220余人,查询到财产案件数45件,涉银行存款金额55万余元,成功快速执结案件29件,执结标的40.7万元。

  “‘执行司法查控系统’的启用,就像是给法官装上千里眼,可以‘足不出户查财产’、‘鼠标一动查控全部’,真正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的‘一网打尽’,有效扭转了‘查控难’的被动局面。”东港区法院副院长秦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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