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对漳州各县(市、区)的政府、党委和市直部门将有新的考评办法。
记者8月29日从漳州纪检部门了解到,漳州市出台《漳州市2013年度县(市、区)和开发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漳州市市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办法》。与往年有所不同,新考评办法的考评对象范围扩大、考评形式有所改变,公众对部门绩效的评议参与度加大。考核侧重点也有不同:沿海重经济发展,山区重环境保护。
记者同时了解到,市纪检部门加大纪检监察及效能督察力度。长泰县开除一挪用公款的公职人员,南靖县问责9名违反机关效能纪律的工作人员。
【考评方式】
考评范围扩大民众参与考评
新的考评办法中,范围更广泛:考评对象从各县(市、区)政府、71个市直部门,延伸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四个经济开发区和74个市直部门;考核内容,也由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改善、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六大方面。
在市直机关考评中,增加组织联评环节。以往单一的公众评议,变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联合评议,分值由16%提高到25%;对县级的公众评议,由一年一评议增至一年两评议,分值比重由20%提高到40%,评议对象也由各县(市、区)延伸至各开发区。
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实行差异化考评。根据各县和开发区的区位特点、功能差异和发展现状,每个区域设置3~5个个性化指标——城区、沿海县区和开发区,侧重考核经济发展指标;山区则侧重考核环境保护指标。
案件通报
挪用公款45万元
长泰一出纳获刑
长泰县纪检部门经调查,发现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房地产测绘服务中心原出纳马某,于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款45万余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2012年6月,马某主动投案自首,归还所挪用公款及1万余元利息。日前,长泰县监察局给予马某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问责问效
南靖9名领导干部
违反机关效能纪律被问责
今年以来,南靖县整治“庸懒散、虚假浮”行为,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情况明察暗访15次,对77个单位(窗口)、12个镇(区)进行突击检查。
9名领导干部,因存在在上班时间网购、看电影或视频、玩游戏、游泳、没有全面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等行为,被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南靖县纪检部门,对县林业局徐某、山城镇徐某等3人进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虎伯寮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某等4人效能告诫处理;给予船场镇刘某等两人诫勉教育处理,并对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直至班子成员取消年度绩效考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