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指出部分市县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要求各地全面夯实数据基础,满足信息共享应用需求,进一步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据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各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有力支撑保障了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和运行。随着信息平台应用的不断拓展,部分市县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愈发突出。目前,全国仍有202个市县尚未完成城镇地区不动产登记存量现势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已汇交的部分市县整合数据也存在不动产客体数量偏少、关键信息缺失、房地未关联等质量问题。
为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自然资源部要求,一是尽快实现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全覆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针对所辖市县实际工作情况,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尚未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市县,开展“一对一”督促指导,加大对困难市县的帮扶支持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本辖区所有市县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并向部汇交全覆盖。对于已经汇交过存量数据的市县,要持续跟进、督促完善数据成果,不断提高信息平台数据质量。二是持续提升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各地要健全保障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别是上报业务类型不全、错误报文修改不及时、重复上报、登簿日志漏报、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三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切实提高信息与网络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建设和监测,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等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生产、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
据悉,为了提升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近期自然资源部将对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权面积(土地)、建筑面积(房产)、权利类型、权利人名称、证件号、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受理时间、登记时间等字段加强校验,上述字段为空或不规范的报文,将作为不合格数据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