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印发《沧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沧州市将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重点明确7项措施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强大动能。

  深入实施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实施“清权、放权、减权、晒权、优权”专项行动,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实施精准协同放权,该取消的及时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到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实施“沧州项目审批80天”专项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力争到2022年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政府审批时间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

  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实施“5311”企业开办提速专项行动,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环节,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到2022年底,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

  大力开展税费清理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按照省实施的企业降本减负“1500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成本政策,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合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和融资、物流等成本。

  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公用事业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深化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实施“三转一提强监管”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推动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管制型、粗放型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从分散型、封闭型向集约型、开放型转变。

  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实施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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