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监办依托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实时电子监察。”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进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13-11-03成都日报)

  目前,成都市公监办依托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实时电子监察。同时,成都市公监办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笔者认为,成都市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之举,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能的有力抓手,是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深化反腐败治本控源的重要内容。此举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改善和提升成都投资环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应该说。成都采取“电子监察+市民监督”相结合办法,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和监管体系,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构筑起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平台,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进行。

  笔者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营造阳光交易平台。一方面,公监办要加强对交易中心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力度,交易中心要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情况每月向公监办报告。另一方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公监办现场巡查发现公共资源交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责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处理。同时,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结公监办转办、督办的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或案件,对不能及时办结的,应当在限期内予以说明。

  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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