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国家行政机构的复杂性,给比利时电子政府建设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问题,但比利时联邦政府适应欧盟电子政府发展的总体要求,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和发展策略,极大地推动了比利时电子政府建设,而且具有鲜明的特色。
第一,电子政务建设与行政改革密切结合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利时联邦政府积极推进行政改革,强调以公民和企业为中心,整合和改善政府服务。在这一改革思路的指导下,通过广泛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1997年成立了行政简化办公室,负责简化行政管理程序;1999年提出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建立“能与公众真正沟通的政府”;2000年为适应电子政务的需要,联邦政府提出“哥白尼改革”计划,从思维方法、内部组织、行政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2001年,配合哥白尼计划的实施,联邦政府成立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FEDICT),具体负责组织电子政府的建设,并为政府各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数据交换提供技术支持。比利时联邦政府采取了政府行政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同步推进的策略,行政简化办公室和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协作配合,为比利时电子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上和技术上的保障。
第二,以服务公众为宗旨推进电子政务应用
比利时政府在推行电子政务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政府网络基础的构架、后台整合的基准、项目的选取和评估,都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服务于民”这一根本理念,力求通过电子政务,使公民无须了解复杂的政府结构就可以方便地获得政府的服务。目前,比利时比较完善的电子政务应用都是便民领域的应用,如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纳税申报、国家大选等系统。电子身份证系统也正在四个地区进行推广,200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部使用电子身份证。随着电子身份证的普及,面向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将更加广泛和深入。
第三,从后台信息与业务的整合入手推动面向用户的前台服务建设
比利时政府在推动本国电子政务发展中,采用了“先后台整合,再前台建设”的策略。即首先在政府部门内部及政府部门之间进行业务流程和数据库的整合,统一信息定义,界定业务关联,实行信息的一次性采集和存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面向用户的前台服务项目建设。这与欧盟大多数国家“前台服务带动后台整合”的策略有所不同。
例如,比利时社会保险服务系统,是比利时第一个也是最成功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社会保险服务系统涉及信息采集、资金收集、保险金发放等方面12个不同的组织,相应的分支机构达2000多个。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减少繁杂的管理和纸张浪费,12个社保方面的组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优化再造。主要做法:一是明确社会保险局一个部门负责向个人和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保险金收集工作,其他11个组织为保险金审核和发放机构;二是社会保险服务局对原来12个组织所需的800多张表格进行整合分类,并对申报指标和术语的含义进行标准化,形成一张统一的能满足12个组织管理需要的信息采集表格,向个人和企业进行一次性信息采集;三是通过建立信息交换中心和中心数据库(资金、信息),实现12个不同组织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四是在因特网上建立一站式社会保险服务平台,通过密码、数字签名等一系列安全措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社保服务。
2002年4月比利时电子政府应用水平在世界排第16位,2003年4月就跃居到第9位,在欧洲排第4位,仅次于丹麦、芬兰和英国。比利时的电子身份证项目以及在政府信息整合方面的工作,受到欧盟电子政务工作组负责人的高度赞扬。由于比利时在后台信息整合等基础性工作方面走在欧洲的前列,因而今后将比其他成员国以更快的速度推进电子政务在更深层次上的应用。
第四,利用法律手段保障电子政务的发展
一是由国会通过、国王签署命令确立比利时联邦政府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的法律地位,明确为政府组成部门,由联邦政府秘书长兼任负责FEDICT的部长;二是在信息管理方面,通过法律明确:信息收集和保存须由统一的部门负责,工作用词须重新定义并标准化,信息搜索和交换须确保一次性完成,个人和企业可拒绝多次提供信息,每个部门必须参与电子政务建设且必须达到信息共享,信息存取须采取电子验证等;三是在信息通信技术方面,遵循欧盟制定的相关法律,如《电子签名法》、《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等;四是各个部门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签定相互协作的协议,对电子政务的原则性问题进行协调。
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启示
比利时电子政务虽然起步并不早,但由于措施和策略得当,从而实现了快速发展。尽管比利时与我国的国体、国情不同,但其电子政务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公民和企业为中心,从后台做起,并特别注重跨部门合作,注重政府信息和网络的整合,这些做法很值得我国借鉴。笔者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以务实的精神搞好电子政务建设。务实是比利时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无论是比利时人民的衣食住行和生活习惯,还是比利时的电子政务建设,处处都体现着一种务实精神。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还不很发达的国家,更需用务实的精神去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此建议:一要从项目的选择上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业务放在重要位置,予以优先发展;二要在方案设计中选用成熟、适当的技术和设备,不盲目追求高水平、高档次;三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扎实地作好信息采集、流程优化等基础性工作,不搞花架子,不急功近利,追求电子政务的真正效率和效能。
2.推进电子政务要注重三个结合。比利时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其行政简化办公室和其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的重点是政务的改革和重组,在我国当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时期,建议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中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要结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导我国的电子政务工作;二是要结合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当前尤其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和调整电子政务的建设任务;三是要注重与具体负责行政体制改革的部门密切结合,如编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办公室等,借助这些部门的力量,共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3、 新建应用系统要先协调后建设。我国电子政务与比利时电子政务的最大差距不是技术和设备,而是业务应用系统的水平。在比利时,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办公系统以及对外业务服务系统都已经比较完善,他们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对这些系统以及所涉及到的信息进行后台整合,然后在前台以统一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而我们的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政府部门的大部分网站还处于信息发布阶段,各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大部分正在规划建设,但这更有利于我们从业务系统的规划开始,着手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关联设计工作,以避免和减少目前国外电子政务所面临的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整合工作。因此,建议对新建的应用系统,首先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搞好业务关联调查,考虑相关应用系统的互通与共享问题,然后再进行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如人口、社保、个人信用以及其他与个人有关的系统,要综合考虑一个系统与其他多个系统之间的业务关联和信息关联,以便最大程度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系统的互通。
4.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中心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一直是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核心,目前政府信息资源普遍存在采集重复、信息定义不标准、电子化数据少等问题。为此,建议参照比利时社会保险系统的建设经验,成立公益的数据采集和存储中心,面向所有政府部门提供信息的采集和存储服务。由数据采集中心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工作流程和信息需求的分析,规范和明确各种信息的定义,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采集表格和计划,实现政府信息的一次性采集;对一次性采集的政府信息,由政府统一投资进行加工处理,建立面向各类业务的政府公共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统建或共建,实现数据的交换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