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项资金的“神秘感”将越来越淡。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衢州市政府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于本月起开始实施。市政府将向社会公示政府专项资金各类管理办法,以及专项资金补助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和受理责任部门等信息。

  “政府专项资金是指除正常经费以外,由本级财政安排、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入以及经批准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必须专款专用的各项资金,例如排污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费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办法中,政府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范围为: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安排给市本级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需要公开的政府其它专款专用资金。

  今后,政府专项资金各类管理办法、专项资金补助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和受理责任部门等信息都将在政府网站公开,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政府专项资金年度实际安排计划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分别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接受监督;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必要时也将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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