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宿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宿迁市通过不断精简材料,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实现了7个工作日出具审图意见,工业项目备案类22.5个工作日、核准类24.5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的改革成效。
针对企业反映较大的竣工验收工作,该市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宿迁市工业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和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主体工程联合验收、住建部门牵头对配套工程联合验收,公安部门牵头对设施设备联合验收,实现了工业建设项目16个工作日完成验收,一般建设工程最长48个工作日完成验收工作的目标。
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最新要求,宿迁市借鉴试点地区“受理前服务指导最优,受理后审批时间最短,审批后监督管理到位”的目标要求,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企业用户为中心,以工程建设流程为主线,一方面打造工程审批全流程审批系统,从设置上满足制度创新功能,实现申报材料、审批信息部门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同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政务平台、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等对接,做到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强化工程前期的区域评估和策划生成,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土地开发约束条件的确定;统一工程审批流程,通过“数字化多图联审”、审批事项的“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工程审批事项。同时结合实际创新通过阶段融合,实施多阶段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推行桩基工程“先审先建”;进一步扩大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范围;对不再审批项目从“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扩大到“零用地”项目。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实现各类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均不超过80个工作日,其中竣工验收及备案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宿迁市更加注重投资项目服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服务,精准服务指导建设单位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高申报一次通过率。做到“一个窗口”总调度,分阶段统筹实施。
发展没有止境,宿迁市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每年一大步,改革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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