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印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统一部署,积极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少群众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享受在线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
《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
附1:全国重点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数据分析报告
本报告合集共计15份,报告中采用的相关数据均来自各地各级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官方统计渠道,从政府管控、社会治理、数字化服务、信息公开等维度开展数据采集、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涉及的重点城市包含浙江省、山东省、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河南省、上海市、河北省、安徽省、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
附2:国脉“一网通办”核心支撑系统(GDBOS),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政府2.0操作系统、政务数据体系2.0基础标配、政务服务一体化升级方案。又名“政府数据业务操作系统”(GDBOS), 是基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实践经验、数据体系理论、微服务技术架构,围绕“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融合一体思路,为各地数字政府升级而量身打造的一套作业平台。运用数据体系、标准治理、业务再造、组织进化等工具和方式,可从结构、标准、模块架构上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适配部委、省、市、县(区)不同层次需求,支撑数据整合共享、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产品+数据+标准"框架,构建"标准支撑、数据体系、业务再造、数据治理、管理赋能"五大体系,无缝衔接既有业务系统,有效驱动政务服务整体运作:①落脚在“办成”,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事项;②综合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数据整合与治理能力,并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智慧组织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