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政府CIO制度给我们带来的,绝不只是一个新的名称或岗位。美国是最早提出和实施政府CIO制度的国家,实践和教训都比较多,近年来,我们对于美国政府CIO制度进行了跟踪研究,从理念和体制的角度看,至少在三个方面为我们带来了启示。
一是如何看待技术与管理的关系。政府CIO制度明确规定,政府CIO的职责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助主要领导,完成本部门的基本业务”。这里明确地指出技术是手段,做好业务才是出发点和根本目的,这就从根本上扭转了把信息化当作单纯的技术工作的偏向。以前有些政府官员认为:“我们本身工作就很忙,没有时间搞信息化”,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信息化不是游离于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通过政府CIO制度的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割,信息技术和部门工作脱离的“两张皮”的状态,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政府CIO的特殊身份将成为技术和管理两个领域的桥梁,使手段和目标能够有机地、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
二是如何看待组织和制度保证。天下的事情都是由人去完成的。在这个意义上,组织和制度的保证是任何理念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目前,许多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工作还是临时性的,一个项目开始了,组织一个临时的班子进行管理,项目结束了,班子也就解散了,没有长期打算,没有专人和部门负责。这正是许多信息技术项目效果不佳、难以见效以至流产失败的原因所在。
国内外的经验一再表明,没有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证,信息化建设战略思想是无法得到有效贯彻的。既然我们政府和企业设立了总会计师来管理资金,设立了总工程师来管理技术和设备,设立了总经济师来通盘考虑经济工作,那么,没有人负责信息资源管理的“结构真空”状况,当然就要从体制上加以解决。
信息作为一种基本的资源类型,跟资金、人力、设备一样,需要加强管理,需要发挥作用,需要防止流失和浪费,因此,必须确定专人管理。中国要建立政府CIO制度,首先应该考虑从“三定”方案中寻求制度保障。
三是如何看待现代管理者信息素养的问题。信息时代的管理和工业时代的管理存在着根本区别,信息化的真正实现需要全新的管理者。美国政府CIO制度实践表明,提高政府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信息素养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信息化绝不只是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事情,它涉及到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因此,伴随着中国政府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必然对各级政府管理人员以及领导人员信息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最近几年,国家针对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等下达了一系列文件,把信息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更深入、更扎实、更讲究实效的新阶段。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已经到了考虑建立政府CIO制度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