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原则应是“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取长补短,协调配合”。信息一体化的本质特性要求七城市必须摒弃狭隘的地域眼光,把一切工作建立在“一盘棋”的大局观念之上,制定统一的、可行的、合理的发展规划,以建设几个重点工程为突破口,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根据各城市自身信息化建设的特点,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形成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辽宁中部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成败取决于各城市相对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辽宁中部城市信息一体化的前提和先决条件,离开了各城市自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便犹如空中楼阁,无从谈起。因此,辽宁中部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主要任务应分以下两个层次。
(一)加快七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的步伐。应统筹和加强七城市信息基础骨干传送网建设;加快七城市电子政务核心平台建设;加快七城市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进七城市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二)加大七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整合与推进应用的力度。区域内应使用统一电话区号;建立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网络;共同开发建设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共同开发建设综合性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合作;共同建立区域性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区域性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平台。
辽宁中部城市群信息基础一体化建设是一项跨行政区域、跨部门的系统性、综合性和基础性工作,要求省及七城市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加一体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建议成立辽宁中部城市群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领导小组,各地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决定。同时,省政府应倡导制定七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合作规划;应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整合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