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打造“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的杭州,有一个让城市“耳聪目明”的“CPU”——杭州城市大脑。

  10月27日,记者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获悉,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这也意味着,国内城市大脑领域有了首部地方性法规,城市大脑迎来立法“护航”。

  总结固化城市大脑杭州经验

  为赋能城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2016年4月,杭州在全国首创城市大脑。经过4年多的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

  “随着新模式、新业态的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亟需通过立法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为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马多里说。

  陈马多里表示,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的创新举措,更是推进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实践探索的迫切需要。

  “城市大脑发源于杭州、实践于杭州,杭州作为数字政府转型和城市大脑建设的先行者,在数字治理方面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模式,积累了行之有效的经验。”陈马多里说,及时进行立法总结,也是固化经验做法,为探索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杭州方案”的需要。

  “国内没有立法先例可循。”陈马多里透露,原本《条例》是今年的预备立法项目,新冠肺炎疫情中,杭州城市大脑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推动《条例》“超车”,成为正式立法项目。

  首次明确杭州城市大脑定义

  明晰数据质量权属和安全管理

  这部前所未有的地方法规,规定了哪些内容?

  《条例》首次明确了杭州城市大脑的范畴、定位和功能,并对主要包含的四个要素都进行了定义。

  《条例》提出,杭州城市大脑,是指由中枢、系统与平台、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等要素组成,以数据、算力、算法等为基础和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全面、全程、全域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字系统和现代城市基础设施。

  《条例》还确定了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数据是城市大脑的基础要素,数据的采集、质量、安全等,对城市大脑的建设与运行极为重要。《条例》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企业等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适度的原则,依法开展数据的采集、利用、销毁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另外诸如数据质量上,提出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应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等;数据权属上,与他人合作开发城市大脑时,应当在开发协议中依法约定数据及其衍生数据等开发成果的权属等;数据安全上,主管部门应建立城市大脑安全保障体系等。

  鼓励促进社会各界协同共治

  关注特殊群体彰显法规温度

  纵观这部法规,“促进”是它的另一大亮点,以鼓励促进、鼓励创新为导向。“不同于以往从上而下单一的治理方式,数据治理有着显著的协同共治和互动性特点。”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浙江立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吴红列说。

  《条例》确实多次出现“鼓励”字眼,这些都为给城市大脑实践探索留出了更多空间。

  刚性法规中,也有柔性色彩。眼下,部分特殊群体在数字设备拥有率和使用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存在“被数字化”困境。对此,《条例》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确保决策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透明公平合理,并完善线下服务和救济渠道,保障公民选择传统服务方式的权利。

  “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主动回应需求,也要维护合法权益。这一条款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公平性和包容性,彰显了《条例》温度。”陈马多里说。

  对于权益受损群体,《条例》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等方式举报、投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同时,政府部门应建立数据纠纷解决协调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时,杭州将建立社会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推动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领域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诚信氛围。

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