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举行的2020年全国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会议暨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第七次全会上,重庆与河南、广东、贵州、广西一道成为全国首批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国家标准试点地区。

  近两年来,重庆市相继出台《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等进行全面规范,从源头上打破了政务数据“条块分割”格局,并逐步完善建设全市政务数据共享系统、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系统。

  “在政务数据管理中,面向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和应用等多个环节,我市都提出了针对性措施。”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人介绍,比如在数据采集环节,重庆市明确了政务数据资源采集范围和管理责任主体,提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的目录清单、需求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压实了政务数据采集责任。

  在数据汇聚环节,重庆市建立了数据存储和质量校核机制,推动建设部门数据资源池;在数据共享环节,提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明确共享类型和不共享条件;在数据开放应用环节,明确了数据开放主体、开放条件和开放程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政务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在安全监管环节,根据责任主体差异,分别建立起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禁止行为和处罚条件。

  另外,在厘清政务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务部门数据管理职责基础上,重庆市提出建设“两个系统(共享系统、开放系统)+四大基础数据库(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N个主题数据库+N个部门数据资源池”(2+4+N+N)数据汇聚体系,为实施政务数据应用奠定了基础。

  “当前,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正有序推进。”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人称,随着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建成,目前已连接了76个市级部门,接入数据2926类,集中存储数据1484类,按计划今年将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接入3500类。接下来,市大数据发展局将持续探索建立政务数据技术标准支撑及服务体系,助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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