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耒阳市对照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一是学习宣传上突出一个"早"字。我市把新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便民利企再出发的有利契机,为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我市尽早安排部署,将《条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内容,纳入普法年度计划,在相关学习培训、考核和考试中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全市上下入心入脑开展学习。目前,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能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板报、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广播电视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条例》,营造出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事事处处遵循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是清理文件上突出一个"全"字。凡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都全部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由市委办、政府办办文法规组牵头提出清理意见,对与《条例》相抵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修改。此次将8个属于年度工作已不再执行的文件及时进行了清理。并完善配套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是帮扶企业上突出一个"实"字。我市迅速对标落实《湖南省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干货"政策》、衡阳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各项减税降费等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的十条措施》,让政策的"含金量"切实转化为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由37名县级领导牵头,选派324名驻企联络员,建立"项目警官"点对点联络机制,为企业纾难解困335个,拿出1500万元专项基金,对受疫情影响企业近期新增贷款实行财政贴息50%;争取信贷投放量16.75亿元;政策减税1576万元;减免部分社保费3900万元;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2万元;累计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岗位信息5000余个,达成用工意向1206个;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企业迅速达产达效。
四是巡察考核上突出一个"严"字。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察、优化督查作用,2020年3月25日起,我市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持续加大对阻工闹事、索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的惩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情,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跟踪问效方案中,将全年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与全市上下干部职工利益息息相关,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努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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