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制造业名城和外贸量居全国首位的地级城市,东莞市所容纳的外地务工人员,特别农民工的数量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这样的人口特点带来的一个很特殊的社保问题,就是农名工在职参加的职保以及不工作后回到农村参加的农保两大系统之间如何共享和整合数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松茂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从2003年开始,东莞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全市城乡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统一办理、规范管理、和辅助决策,建成全国首创的“5+2”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系统,其中,5代表的是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保;2代表东莞市农民的养老、医疗两项社保。
东莞5+2的改革与创新,不仅成功地将职保和农保这两种不同政策、不同业务的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合二为一,解决了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而且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建设,直接减少了5990多万元的资金投入。
100万承载量制约业务发展
东莞市社保信息化起步相对较早,从1997年开始建设到2002年10月正式启用,东莞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先后完成了职保和农保两大系统。其中,职保系统覆盖了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及生育等五个险种的保险业务;农保系统覆盖东莞400多个自然村农民的医疗保险。由于,职工保险和农民保险政策不同、缴费基数不同,所以这两个系统是各自独立的。
随后,东莞市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这个系统通过共享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各种数据资源,可以为参保单位提供在互联网上申办社保业务,如增员减员、停保、申报工伤、待遇申请等,查询、管理本企业参保人员的资料,下载企业参保人员名册,为参保单位提供网上社保业务办理、技术培训等各项便民业务。
2002年年底,随着“五保合一”核心业务不断深入,以及参保企业的迅速猛增,系统内需要整合的数据量越来越庞大。而原有的系统容量偏小,仅能承载不足100万的参保业务量,东莞社保开始面临数据访问速度慢的难题,业务繁忙程度达到80%,形成了业务发展的瓶颈,阻碍了对社保客户服务效率的提升,系统升级刻不容缓。
5+2一体化需提升IO
东莞市社保局很快决定对当时的系统重新规划,进行改造升级。针对原有系统只能办理简单日常业务,无法将农保与职保业务进行有效管理;数据标准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东莞社保确定了新的系统研发目标,即能实现职工和农民社会保险的一体化管理;突破原有社保单一业务办理方式,实现全方位的服务与监督管理;构建数据分析体系,提供社保服务评估和辅助决策支持;建立开放性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平台的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在新系统的招标中,主机和软件部分由华南资讯携手IBM中标。关于招标设备,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信息科王德志认为现在已经很少将价格放在第一位,而是从综合性能上进行考虑,例如服务、产品设计等。
针对东莞社保在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中面临的业务难题,华南资讯和IBM的咨询专家诊断认为,原有系统IO存在性能瓶颈,是造成数据访问和处理速度下降的主因。王德志说,“系统切换后,我们观察IO的整体水平从90%稳定在了30%左右。我们觉得在IO的处理上还是很成功的。”
现在,东莞社保5+2一体化系统采用了IBM DS4800作为基础平台,数据访问速度提升了7~8倍,业务繁忙程度也降到了20%。
系统升级主动参与全程跟踪
可以说,5+2一体化系统的实施难点就在于职保与农保政策不同、管理方式不同;以及由此带来的用户广泛、业务繁杂、数据量大、并发业务多。回顾两年多的建设过程,罗松茂副局长深有感慨地说,“为了保证5+2系统建立在规范化的运行基础上,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东莞已经健全了从建立到终止保险关系的环环相扣、互相监督的业务流程,清理和校对了原有系统中4300多万条参保数据。
而对比社保系统的两次升级,罗副局长的体会则是,建设“5+2”系统之前,东莞社保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实施社会保险全市统筹,统一制度和大规模征缴上了,根本无暇顾及全面规范的业务管理,加上对技术了解不多,可以说社保管理信息化工作主要是被动的,由软件开发商负责建设,而他们对社保管理的熟悉程度远无法与社保部门相比,因此开发出的应用软件在使用上很难得心应手;而启动“5+2”系统建设之后,我们坚持全程参与,按照社保业务规范运行的实际需要,科学设置、论证系统软件开发的业务需求来开发软件。同时,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工作人员全程跟踪开发,不断修正和完善开发需求,指导应用系统的开发。应用系统初步开发后,也不急于投入运行,而是在全市设备系统内进行基本原理测试、全面压力测试和新旧系统并行测试,有的镇区社保机构并行测试的时间多达一、两个月,直至系统试运行后才全面投入使用。
目前,东莞社保系统已经覆盖了东莞市32家社保局、90多家社保定点医院及广州市南方医院等14家东莞社保异地定点医院,实现了社保业务与银行、社保定点医院的联网办理。东莞“5+2”系统上线以来,解决了东莞820万人次的职工五险合一与161万人次农民养老、医疗参保的社会保险管理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偿、失业有救济”,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