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表示,《纲要》在奋斗目标上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什么是数字法治政府?《纲要》为何强调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数字法治政府对于百姓有何益处?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驱动生产、生活、治理方式变革
《纲要》第九部分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同时,要求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所所长成协中对此表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互联网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课题,其既丰富和拓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内容,为新科技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助于政府监管效能的提升;也为政府创新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规则提出了新的方案和选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数字政府是全面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在促进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社会、完善数字生态中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成协中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认为,法治化的落点在于群众基础,所以法治化最终需要老百姓认可成果,推进法治化的过程一方面需要解决效率问题,数字化技术可以有效地提质增效,解决监管半径过大的难点,提升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推进法治化需要更好地服务来换取群众的支持,数字化大大简化了流程,能够让老百姓更加方便地参与到法治化建设中来。
推进“互联网+”监管 实现监管执法“一网通管”“一网协同”
《纲要》同时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有助于更好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成协中进一步解释说,首先,“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够打破区域和部门壁垒,实现监管执法“一网通管”“一网协同”,节约执法时间,减少执法行为对公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其次,“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够提升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执法人员能够一次上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置,检查情况全程留痕,将经验式监管转变为标准化监管。第三,“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够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实现风险预警、远程监管等功能。
成协中表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互联网+”监管的基础,有助于更好建立应对互联网新业态的政府监管规则。法律以及据之形成的政府监管架构总是针对社会中既有的、典型的技术形态、商业模式而设计,一旦出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就会出现规则的不匹配。
“此时,如果僵硬地适用既有监管规则,则可能扼杀创新。”成协中表示,而完全放任不管,则可能导致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暴露于风险下。在监管执法方面,数字法治政府的提出,则是创造一个适应新情况新业态,与时俱进的政府监管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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