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省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全部出炉,营商环境优化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活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等热词亮点频出,2022年各省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有哪些,国脉电子政务网为您梳理。

01
北京市:

  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深入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扎实推进5.0版改革。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带动更大范围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实施好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措施,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02
天津市:

  坚持以改革促进高水平开放、以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充分发挥“两个扇面”枢纽作用,努力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更多应用场景、更优开放平台,更好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聚集。

  积极构筑开放新优势;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03
河北省:

  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04
山西省:

  强力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充分释放便企利民红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决问题。


05
内蒙古自治区:

  继续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一流、学习一流,全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有效落实扩大开放举措。


06
辽宁省: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战略基础,以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为战略布局,以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为战略抓手,不断增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链接,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坚强支撑。

  坚定不移抓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聚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在小切口、小场景上不断突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07
吉林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利保护,提高审批效率,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全力推动吉林营商环境快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规范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广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启动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


08
黑龙江: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赋予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省级事权589项、219项。政务服务事项1739项“省内通办”、170项“跨省通办”。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满意度不断提高,“办照即营业”“码上诚信”等创新改革成果全省推广。惠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增减税降费63亿元以上。新登记市场主体54.5万户,增长28.7%。


09
上海市:

  高标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 172 项含金量大的改革举措,一体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推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就近办、集成办、简便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改革。


010
江苏省:

  着力打造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加快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措施,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巩固“不见面审批”成果,着力打造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011
浙江省: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推进杭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确保全省营商环境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加快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优化注销服务,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继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潜心强创新、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012
安徽省:

  把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目标,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在更大的市场空间汇聚和配置要素资源,迈出开放安徽建设新步伐。

  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港航、机场、煤电等资源整合,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50%以上。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壮大通航产业。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实施上市公司倍增和基金规模倍增计划,开展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强与京沪港深交易所合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0家。


013
福建省:

  在营商环境上有新提升。全力打造“便利福建”,让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

  在营商环境上有新提升。全力打造“便利福建”,让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推动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在深化“放”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继续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确保放得下;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接得住。在精准“管”上促公平,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在做优“服”上提效率,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完善“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推出更多的“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办”,实现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打折”。创新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加强数字化监测督导,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推行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效率公开,把审批和服务全流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推动诚信福建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政策兑现,打造诚信政府,新官要理旧账。


014
江西省:

  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着力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大力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强攻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激发“稳住、进好、调优”的动力活力。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高质效政务服务;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015
山东省: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培育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标杆,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对标最高标准,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动改革由专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清理一批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推出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打造一批集约化审批、智慧化服务的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标杆,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主动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激励政策、服务和管理机制,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016
河南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省级审批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建设信用河南。


017
湖北省:

  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加快形成疫后重振新标识、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区域价值提升新优势。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做到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就近办理。探索项目测绘“多测合一”、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专题评价“多评合一”、图纸审查“多审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加快“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一事联办”事项扩大到40项以上。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推动省属国资国企做大做强。健全财政常态化直达机制。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全面提升省域金融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700亿元以上。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新增上市企业20家,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价,落实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出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擦亮湖北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018
湖南省: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推行“免申即享”,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本,有效治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019
海南省:

  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规范和国内最先进经验,瞄准“四最”目标,实施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行动,力争再上新台阶。

  实施营商环境改革领跑工程。开展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


020
重庆市:

  加快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00项首批改革事项,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市场化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深化“全渝通办”“跨省通办”,丰富“一卡通一码通”应用场景。推进法治化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提升国际化水平,跟踪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化软硬件互联互通,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快引育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让城市展现国际范、彰显重庆味。


021
四川省:

  加快省级新区交通、能源、信息等“硬件”和营商环境、创新平台、人才引育等“软件”建设,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领头羊。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联、通、办”效能。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严厉打击偷税逃税,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契约精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022
贵州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和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建立企业问题、政府服务“两张清单”,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入企走访活动,“一企一策”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及堵点痛点问题。我们要以“周公吐哺”精神,尊重企业家,服务企业家,为企业家打造大胆创业、安心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023
云南省:

  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打响营商环境新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


024
西藏自治区: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改革覆盖面。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服务最好,市场主体增长6.5%。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加强营商环境考评,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中小企业销往区外的加工特色产品给予50%单边运费补贴。扎实做好“双清欠”和劳资纠纷化解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后续管理。开展“招商引资百日攻坚”活动,实现招引规模和效益双提升。


025
陕西省: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整合改造升级政务“一张网”“一朵云”和大数据中心平台,促进数据资源质量和数字政府效能全面提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推动水电气热“一件事一次办”,一般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0个、10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梯度培育、产业水平提升等8个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税银互动,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等领域不合理限制。


026
甘肃省:

  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直面企业烦恼,找准服务梗阻,坚决疏通堵点、解决痛点、攻克难点,以营商服务“软环境”催化高质量发展“硬实力”。

  全方位提升“放管服”水平,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高效化开展招商引资。


027
青海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028
宁夏自治区:

  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拓展“我的宁夏”App功能应用,巩固“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效,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可办、一次能办、跨省通办。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契约精神,提升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029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力争到2022年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内。推进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计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便利畅通。落实《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和《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逃废债行为。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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