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26日正式发布,提出到2012年,福建省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实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40%左右,软件产业增加值占全省信息产业比重从2008年的15%提高到30%左右。
福建省信息化局副局长邵玉龙在26日的相关发布会上介绍,福建省级财政2009年至2012年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软件人才引进培养、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软件企业研发机构落户以及软件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等方面。
同时,福建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被评定为优秀骨干人才的创业项目经评审择优给予80万-150万元的补助,并对这些人才给予较大额度的相关生活、住房、培训等补助。对适用人才的培养推出软件人才重点培训基地认定和软件企业人才培养补贴两个新的政策。对2009年后首次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在福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根据《意见》,福建将重点扶持软件骨干企业。选定其中10家骨干企业,由省市财政按该企业上年度对省市财政新增贡献部分分别给予等额奖励。对福建省软件企业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应用软件及技术服务,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此外,福建将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扶持。将组织实施“福建省软件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计划”,对列入培育计划并进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阶段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省市政府成立的创业投资公司优先投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的20%跟进投资;省级工商发展资金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该省软件企业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对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省级工商发展资金按年度担保额16%比例基于补助;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追加到注册资本金中。
邵玉龙说,配合《意见》的发布实施,福建省信息化局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政府制定16项《实施细则》,抓紧开展10家省软件骨干企业评选、新建公共服务平台论证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制定出台未来一段时期重点发展的软件产业领域指导性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