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确权是数据能否交易、流通的前提,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遇。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专门组建了国家数据局,探索如何更有效地开发数据资源价值,开拓更大的数字经济市场。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现身海南,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期间举办的一场知识产权论坛。申长雨在会上提到已在多地开启数据产权保护的试点,截至2月底,深圳已经发放36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尝试对数据确权。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39.8%,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据统计,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到2025年有望突破80万亿元,到2030年有望突破100万亿元。
“新一轮机构改革专门组建了国家数据局,充分体现了中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申长雨认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基础制度的支撑,只有夯实基础制度,才能真正让数据合理流动、充分利用、高效地保护起来;而其中,数据的产权制度至关重要。
如何构建这一基础制度?申长雨提到了四个“充分”原则,即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和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客观规律;充分尊重数据加工的创造性劳动和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数据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围绕四个“充分”原则,申长雨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事实上,相关的实践工作已经开启。2022年11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组织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项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第一季度沟通会”上,透露了这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其中北京、浙江已先后将数据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写入地方性法规;上海也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纳入地方立法项目中;深圳则率先在国内推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业务。
2022年11月深圳上线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为经过一定规则处理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开数据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其流程分为“数据存证、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发放证书”等五个步骤。
申长雨在当天的论坛上透露,截至2月底,深圳已经发放了36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取得良好的成效。
此外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激励创新创造,不断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他提到一组数据:截至2021年底,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7.7万件,是2016年的2.8倍,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量的35.2%。
申长雨还在论坛上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实时检测、在线试点、源头追溯,提升互联网领域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和保护效果。为促进数字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已围绕5G通讯等关键领域支持建设7家产业知识产权运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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