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将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着力点,从“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执法人员管理的力度”“行政执法活动的温度”三个角度发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服务市场主体,全面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度、执法能力的高度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一、通过延伸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实现层级全覆盖,全面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度
着眼于服务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和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升监督质效,制定了《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同时在省、市、县启动了联系点选定和监督员选聘工作,全面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度。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已对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公示,绥化市已举行首批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仪式。
二、通过加大执法人员管理的力度,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的高度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资格管理作为“牛鼻子”紧紧抓住。在培训上,增加培训课时、强化在岗“充电”、扩大培训种类,将重大风险防控知识、行政执法信息化应用技术、应急处突知识、廉政警示教育、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等作为执法技能培训内容,通过公共法律、业务法律、执法技能三方面知识相结合,线上平台、线下办班、个人自学三种形式相结合,岗前、岗中、离岗三个阶段相结合,夯实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基础。在考试和办证上,严把“准入关”“监考关”“发证关”,全面推行电子执法证,坚决杜绝替考代考、办“人情证”的发生。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5924名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通过平台参加培训,其中75267人参加资格考试、72462人通过,合格率达96%。
三、通过赋予行政执法活动的温度,实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一是着眼于为市场主体减负,全面推行“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实施有温度的行政执法,消除不必要的包袱,让企业轻装上阵,让市场主体满意。截至目前,“四张清单”已涵盖市场监管、商务、住建等39个执法领域,办理案件累计5万件。兼顾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在打造优良法治环境的同时,有力助推了黑龙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二是着眼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创新思路,拓展视角,与省工商联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绿色通道”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合调研机制、信息互联机制、渠道拓宽机制“五个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意识。同时,督促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公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并将检查结果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备,严防执法扰企,在助力企业高质量振兴发展中推动依法行政。三是着眼于为市场主体解决问题,开展了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印发了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利用近一年的时间,在全省市场监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9大领域全面启动专项监督行动,重点监督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人员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办、无人无法办等方面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和责任追究,提升执法服务发展的能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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