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于8月8日召开,近年来,沈阳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创新模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打造高质量发展格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介绍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提升监管效能、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打造高质量发展格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政府统筹领导工作机制。为确保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有序推进。2018年,我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已有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31个市直部门纳入小组成员单位。13个区、县(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区、县(市)长担任负责人的协调机构,负责区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工作。自此,由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统一监管平台、部门各司其职的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
2.建章立制,规范监管。2020年,印发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2020年11月,我市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委印发的通知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并根据工作实际先后进行了两次更新完善,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与总局抽查事项清单相比,涉及部门由16个扩大为22个,抽查领域由35个扩大为39个,抽查事项由74增加到77个。2021年,为提高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制定全市统一的《沈阳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引导纳入市本级双随机监管机制的31个市直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全部制定了本部门统一规范的抽查工作指引清单。为全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3.动态维护“一单两库”。统筹组织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对应权责清单和“三定方案”完成监管事项梳理,更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86项,重点监管事项清单1941项,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同步公示。全市按国民经济97大类1854小类,将121万户市场主体、9050户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主体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市区两级9441名监管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在专业领域吸纳专家、学者入库。实现抽查事项、市场主体、执法人员的实时更新。
4.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理念,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我市跨部门、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提升涉企归集数据的数量和质量,将归集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截至目前,全市归集公示涉企信息207.69万条,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5.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2021年,我局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归集各级各类监管数据,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信用风险三级指标体系,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我市36.3万户存续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全国开始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6.统筹组织年度抽查检查。按照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统筹组织全市抽查检查计划填报,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利剑高悬”,加大抽查比例、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降低抽查比例、频次,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大监管”,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发挥好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1.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秉持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靶向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跨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两部门联合通报表彰。
2.2021年以来,在省商改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历次通报中,我市各项统计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一,连续3年获省商改办的通报表扬。
3.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创新,以“信用+智慧”双赋能,构建重点领域“信用+智慧”监管沈阳模式,推进了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成效显著,今年6月份,国家市场总局信用监管司到我市进行调研,对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4.2023年,为进一步给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实行由政府统一领导、依托统一监管平台、依据统一监管规范、N个部门各司其职“1+1+1+N”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该典型做法被辽宁日报深入报道。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不断创新和丰富工作机制,以“信用+智慧”双赋能,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共治氛围,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全力推动市场监管的高质量发展,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中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王永峰介绍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和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实施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坚持不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由我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联合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助力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工作,向大家做介绍。
一、联合监管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尤其需要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和政策协同。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一直与市市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合作。自2019年国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后,结合《市场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积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了各项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通过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在助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的同时,着力帮扶企业加强自查自纠能力,严肃查处不法企业的恶意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乃至公平市场环境建设等各方面都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
二、近年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方面的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度,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也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助力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是建立组织构架。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总体工作,组织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分局各司其职,领导班子定期点调和推进落实。同时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每年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执法模式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向市司法局报备。为杜绝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现象发生,制定《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与“双随机、一公开”衔接工作的通知》,强化专项执法行动与“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衔接,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三是实施差异化执法。结合我市排污许可信息、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社会舆情关注等情况,将全市污染源划分为特殊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实施分级监管。其中特殊监管对象约600个,主要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高环境风险等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点监管对象约1200个,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污染排放负荷较高单位,每年检查一次;其余约13000个一般监管对象每年抽查20%,计划5年内完成全覆盖检查。
四是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将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执法抽查联动机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聚焦重点行业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自去年以来,多次与市市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抽查行动,对锅炉生产企业、产生破坏臭氧层物质企业、环境监测机构、检车线企业等行业进行了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
五是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和处置。联合执法抽查检查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执法结果归集到检查对象名下进行公示;本部门开展的“双随机”抽查结果在市局官网进行公示,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聘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境志愿者178人作为市、区两级特约监督员,强化行政执法“隐形”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提高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六是强化执法监督。构建“1+6”监督体系,以《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为统领,结合电话邮箱监督、二维码反馈监督、隐形监督员监督,以及执法稽查、责任倒查、执法后督察等6种监督模式,实施“体外+体内”双重监督,有效避免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切实为公权力套上制度的缰绳。
三、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在“以良好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举措
一是落实正面清单制度。鼓励、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行业企业。例如将我市主要产业之一的汽车装备制造业中绝大多数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细则》,并在《细则》中大胆创新,积极放宽正面清单纳单标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激励政策,激发企业治污减排自我约束、绿色发展创新求变的内生动力。
二是包容审慎。深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免罚事项适用条件细化清单》和生态环境《“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政策。纳入清单的事项,凡符合列举的法定情形和要求的,依法予以相关企业免罚、轻罚或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2023年上半年,共下达不予处罚决定19件,累计免除罚款金额173.426万元。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环境危害后果。
三是扩展非现场执法手段。进一步扩展自动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提升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以在线监控数据、大气微子站数据、河流断面异常数据、信访举报和群众有奖举报线索为依据,对疑似环境违法问题实施精准执法。
四是持续开展惠企帮扶。2022年,印发《2022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百人千企”执法大帮扶工作方案》,共发动2619人次参与疫情期间助企纾困,累计对接企业(项目)1410余家,排除或解决企业困难。2023年,组织开展“清风送暖2023”生态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温暖到企业。截至目前,已累计帮扶企业926家,解决实际困难1279个,制发了《自动监测工作执法建议函》26份。相关工作得到人民网、中国环境、中国环境监察等媒体的广泛报导宣传,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五是严肃打击恶意违法行为。在积极营造营商环境的同时,严肃查处恶意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打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2022年,共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16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联合破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2起,其中包括我省历史最大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2023年,制定下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在线监控、无人机侦察等高科技手段,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拟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159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1起,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与2022年相比,目前我市生态环境案件总体数量和处罚金额下降,一般行政免罚案件数量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重大案件侦办占比(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数/全部执法案件数)由2022年的4%提升至现在的20%。这表明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深入转变执法监管理念,对小微环境违法行为愈加包容,以帮扶形式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恶意严重污染行径严厉打击,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我市各行业企业的环境自觉守法理念也日益增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总数正在逐步减少。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联合各部门形成合力,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要抓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困难企业“积极帮扶”,对不法企业“重拳出击”,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从制度创新、服务保障、环境政策等多方面助力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我市的环境、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打好打赢新时代的“辽沈战役”!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大军介绍情况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本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能,推动我市农业农村法治环境建设,助力农业农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面,我就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是深化改革,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新理念。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深化执法机构改革,深植执法服务理念,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梳理执法事项清单,明晰执法权责边界,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实现执法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在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工作中,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创新模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在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了我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履职尽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效防范权力寻租,打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对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一线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市农业农村局逐步完善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执法人员名录,并把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要求贯穿双随机检查全过程。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对5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包括安全领域40家,非安全领域10家。截至目前,已完成双随机检查32家,其中安全领域22家,非安全领域10家。同时,按照涉企检查规定制作行政执法检查卷,开展涉企检查回访,并将检查计划、抽查对象、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在监管平台上公示。
三是分级分类,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径。
以服务企业为基础开展分级分类管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径,也是双随机工作给予监管部门的新课题。近年来,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实际工作中动态管理监管对象名录库,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一是推进饲料生产企业分级管理,目前全市共有饲料企业223家,通过全覆盖调研,判定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为日后差异化监管奠定基础;二是开展兽医实验室分类管理,目前按属性划分为县区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和第三方实验室,通过调研了解实验室运转特点,有针对性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四是联合执法,减少执法频次和干扰。
为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检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降低企业迎检成本,持续激发涉农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着力在促发展、优监管、减负担上下功夫。今年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计划与市市场局跨部门联合检查各涉农领域企业9家,涵盖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领域,现已完成联合检查3家。
五是包容审慎,释放执法温度和善意。
市农业农村局以推行服务型监管为抓手,探索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监管。一是健全包容机制,配合省农业农村厅逐步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办理包容免罚案件69件;二是转变执法服务理念,坚持把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引导基层执法人员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平衡柔性执法与公平公正的关系。
六是练好内功,推进双随机模式全覆盖。
实践证明,双随机检查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的有效举措。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优化监管流程,市农业农村局尝试在重点领域使用双随机模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每月2次对我市三家大型动物屠宰场进行执法检查,最大限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调执法人员,随机确认检查事项,检查中制作标准检查卷,开展企业回访,公示检查内容,确保监管不缺位、不越位。2023年已对三家大型动物屠宰场开展双随机检查45次。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重大,市农业农村局将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奋力争创一流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义和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如何实现精准监管?
答: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的基本手段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是能够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在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监管效能,适应改革新形势;二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实现由企业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利于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市场监管领域,我们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通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信息归集与共享机制,有效整合各类分散监管系统大数据,为强化政府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认互用和互联共享,推进协同监管,为实现精准分类监管提供强大数据支撑。目前,已对我市36.3万户存续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统筹各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应用通用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严格监管。
通过以“信用+智慧”双赋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出一条适应大数据时代重点领域监管实际需求的沈阳路径,有序推进了监管改革创新,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发挥信用监管为“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四个安全”护航作用。
问:您刚才提到了“正面清单”,请您介绍一下正面清单的纳入方式以及享受的优惠政策好吗?
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王永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按照规定程序,以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领域守法履职为依据,筛选出准予行政检查豁免及主动实施帮扶的企事业单位(含建设项目)名录。根据我市今年6月份印发的《沈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细则》,将环保信用评价和环境守法优良状况等准入要求,由连续3年缩短至2年,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细则》实施后,我市“正面清单”企业比今年一季度178家增加了三倍,已纳入企业784家。
企业想要申请纳入“正面清单”,需同时具备下列七方面情形,向区县(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并通过核准:
(一)生态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生态环境责任落实到位;
(二)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稳定运行,污染物总量及浓度均达标排放;
(三)环境守法状况良好,2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四)1年内开展过现场或非现场执法检查的;
(五)依法编制、更新生态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3年内未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
(六)不存在居民群访、集访或者信访积案的;
(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的。
“正面清单”有以下优惠政策:被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除特殊情况下不得进入企业内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只能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进行监管。给企业减负,将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存在以下行为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一)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的;
(二)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基层执法促进营商优化有哪些积极作用呢?
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大军:农业基层执法队伍在服务三农发展中心工作中处在各项政策法规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此,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都事关营商环境。而双随机检查的作用在于帮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实现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助推营商优化。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双随机执法检查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检查流程,细化了执法检查从监管对象选择、执法人员选择、检查事项确认、企业回访、检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规则,明确了检查案卷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制作要求,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约束执法行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公示检查结果,切实阻断了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约束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执法职责。
三是强化执法服务。执法工作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对于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利益攸关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必须重拳出击;对于小农户、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等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需要采取劝导、警示等柔性执法。让冷峻的法律具备人性的温度。
四是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行政执法改革将诸多涉农领域执法整合进一支队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意味着打破行业内各细分领域壁垒,需要执法人员迅速成长为一专多能人才,具备综合执法能力,以应对新时期给予自身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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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是大数据治理、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数字经济、政务服务、产业服务等领域的专业提供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流程再造系统、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产业协作平台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运营国脉电子政务网、国脉数字智库、营商环境智库等系列行业专业平台,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大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优化办等政府客户和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