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机制被视为营商环境的“软实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已作为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标。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司法机关与仲裁、调解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协调对接,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商事调解机构和商事仲裁机构解决商事争议纠纷。
8月25日至29日,广州高质量发展媒体调研行走访广州互联网法院、粤港澳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和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等单位,了解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情况与成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已审结65725件互联网金融纠纷,保障金融“活水”流入实体经济。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更好地了解网上金融案件的情况,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市面上主要产生纠纷的40多个金融产品,通过对各产品所涉及100件左右的案件进行审理,来了解产品从设计研发到贷款发放以及相关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并具有共性且可防范化解的风险点。
在维护互联网营商生态方面,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进行优化,升级粤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和辐射效应,创新发展新时代线上“枫桥经验”,在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大型互联网民营企业布设7大解纷站点,实现企业平台自治与司法治理的衔接互动。
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已与多家单位联合制发《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素标准》等三项团体标准。广州互联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蔡培娟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在推动三项团体标准成为地方性标准,现已跟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争取让其成为市级标准并向省里推广。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下称“大湾区数字经济仲裁中心”)由广州仲裁委员会组建,于2022年8月正式揭牌。
广州仲裁委业务发展部部长林青向记者介绍,2022年,广州仲裁委办理涉外案件数量继续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其中双方均是商事主体的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6%。受理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案件同比增长112%,总标的额同比增长84%。2023年上半年受理涉外案件361件,同比增长3%,标的为15.4亿元。
大湾区数字经济仲裁中心总监张小建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亚太经合组织线上争议解决平台(APEC-ODR)已落户大湾区数字经济仲裁中心,2022年网络仲裁案件量超过8500件,标的额达15.9亿元,涉案当事人国籍从32个增加到58个。首创的“四个共享”仲裁合作机制已获60余家境内外机构签约认可推广,广州仲裁委由此新增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约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境外仲裁员。
除诉讼、仲裁两大纠纷解决方式外,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方式在耗时、费用等方面相对具有优势。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于2020年8月成立,自同年12月起正式受理案件,截至2023年8月共受理商事调解案件1848宗,涉及争议标的超过137亿元,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涉及争议标的额约3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调解中心所受理案件中,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标的约2.3亿,当事人涉及南非、加拿大、美国、菲律宾以及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企业和居民。
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调解中心已专门组建证券期货领域专业调解员队伍,成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委员会,联合司法局、法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该委员会成立至今,共调解了700多件证券期货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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