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目标,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标杆,以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靶向,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入手,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法治引领,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迭代升级。从2019年起,先后制定印发了《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300条)》等5个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制度机制迭代至4.0 版本,全力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
2.率先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出台《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支持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人才新政 30 条”“科技新政 30 条”等政策,围绕产业发展、人才科创和金融赋能,以空前力度,精准释放政策红利。
3.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传统管理监督手段有限、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情况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等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利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平台、执法监督平台进行管理各类行政案件,及时填报上传案件数据信息,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二)立足精准服务,不断健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打造“全面调解,全速裁决,调裁对接,一体联动”的鄂尔多斯快审模式。一是全面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出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服务体系。二是与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市司法局共同推进金融调解组织入驻市中院,充实调解力量。选拔两名调解能手指导规范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工作合法、有序、案结事了。诉调对接中心对除依法不能调解的所有上诉案件进行普遍撒网式过滤和排查,不再局限于案由、标的等因素挑选案件。三是全力规范快审模式。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案件进入到速裁程序,依法快速审理案件,简单裁定案件要求7日内审结,普通快审案件要求30日内审结。为提高审判质效,研究制定了快审工作五法: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前合议法、开庭案件集中排期法、举证质证线上庭前会议法、简单案件当庭合议法、草拟文书不过夜法,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四是部分案件推行无纸化办案,优化办案流程。目前,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不移送纸质卷宗,节约了案件在程序中的流转时间。
2.构建“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拓宽多元快捷纠纷解决渠道。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精准聚焦前端治“未病”、中端治“微病”、末端治“已病”三个端口,全面织密诉源、诉前、诉中、判后、执源“五道防线”,实现矛盾纠纷“化、止、解、断、终”梯次过滤、全域管理。2022年成功分流化解矛盾纠纷3.65万件,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11.2%,实现“让矛盾在诉前止步、让纠纷在诉内解决”的治理目标。该模式先后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治周刊》等国家级媒体刊载报道,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内蒙古政法》等作典型经验交流推广。
3.构建纠纷解决和司法服务智慧模式。探索建设全市跨网系智能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全覆盖“诉源智治”网络,2022年10月,率先建成内蒙古法院系统首家跨网系融合法庭系统,打造了14个新一代融合法庭,突破原有内外网融合限制,一庭多用、内外共享,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庭审,到2022年底共开庭685次。依托试点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治中心)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嘎查(社区)综治工作站,设立人民法院连心法庭,建成集当事人远程参与庭审和在线参与调解、提交诉讼材料、学习法律知识,法院普法宣传、推介法院文化、收集社情民意、排查矛盾隐患等功能于一身的司法服务新站点。截至目前,鄂托克旗依托法官入网格进社区联络机制,密切联系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员、网格员,依托各苏木镇综治中心成立9个“连心法庭”,到2023年底前实现9个旗区法院全覆盖建成。
(三)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1.实施信用分级,提高监管精准度。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基础,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食品生产、销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商标代理等领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灵活选择适用书面检查或实地核查等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度。
2.扩大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鄂尔多斯市聚焦市场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量大面广和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智能化监管在多场景、多领域内的应用进度,充分开发、引进非现场监管、物联感知监管、掌上移动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在治安、危化运输、交通管理、环境保护、教育、金融、能源、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特种设备、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房地产、建筑工程、城市管理等16个行业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向主动监管、实时监管转换,提高办事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推进联合监管,提高监管统筹力。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水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卫生健康等13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4.征集群众意见,深化监管公信度。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在全市9个旗区“多多评”市民生活平台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查问卷,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的18个民生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票选”结果,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增强群众获得感、参与感、安全感,切实深化监管执法的公信度。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统筹构建政务数据协同审批平台。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深入研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要素在实体大厅、政务服务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同源发布、同质运行,实现服务民生从“窗口”向“指尖”转移。拓展智慧政务应用场景,梳理“秒批秒办”“好办快办”“一证通办”事项并推动落地实施。
2.拓展“蒙速办·鄂能办”服务功能。依托鄂尔多斯市政务数据协同审批管理平台,作为自治区试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立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成全区首个“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系统,将涉及多部门的923个事项优化整合为298个“一件事”。在全区率先推行“一业一证”改革,51项涉及市场主体的“一件事”实现准入即准营。
3.深化改革红利。创建全区首个“无证明城市”试点,289项证明材料事项、510项证明材料分批次实现无证明材料免提交,加快推进“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转变。全区率先设立“零跑动”办税大厅,为纳税人提供“管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率先在全区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强化地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在全区率先落实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标段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施工、采购标段投标保证金上限降至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0万元、25万元。全区率先实现“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拿地即开工”创新政策的组合应用。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立足实际,从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出发,整合执法力量,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扩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范围,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司法治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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