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转变政风、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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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关注事件,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发布
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要配齐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组建工作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围绕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省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出席。各地各部门新闻发言人每季度至少一次通过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发布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规规章及执行情况、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他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
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公众普遍关注或可能广泛关注的事件、话题,属地政府或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时间发布事实确认、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接受公众公开咨询和质询。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每年开展新闻发言人绩效评估,对发布虚假信息、回避社会关切、搪塞热点问题、失语重大事件、无故推诿媒体采访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参照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热点事件,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当日回应
明年起,省政府办公厅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对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全省性重大活动开展“微直播”。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实时发布各类重要政府信息。明年3月底前,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合作,整合省内政务微博资源,明年2月底前,建成贵州省政务微博发布厅。
意见要求,尚未开设政务微博、微信的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抓紧开设,并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年3月底前,实现市(州)政府、与民生相关的省直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全覆盖。6月底前,实现县(市、区、特区)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定期监测舆情,及时全面收集研判媒体、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情况,对政府及部门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谣言,要及时发布信息予以澄清。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博等新媒体已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话题,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在当日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作出回应,跟踪分析舆情走向。
各地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信息公开自查情况报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