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可谓“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拿出务实举措,凝聚最大合力,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人人、时时、处处皆重营商环境的好氛围,就一定能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活力,让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充沛。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创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牵引,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不断夯实营商环境法治根基,为加快建设全省共同富裕先行区和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提供法治保障。
一、以机制作保障
2023年5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2024年1月9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号召,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府院联动的十一项重点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的出台,既有助于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励创新、激发活力、维护公平,为经营主体营造更稳定、更公平、更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以举措落成效
1.设立双组长办公室
成立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领导同志、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同志任副组长,22个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听取府院联动工作情况汇报,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及时会商研判重大案件处理和重大紧急事项,建立高效适应工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印发府院联动工作简报9期。
2.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嘉峪关中院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涉市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及特点、行政执法的成效、分析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与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的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审判职能延伸,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建设,为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3.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积极与市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召集召开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按照“党政主抓、法院主推、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建立由法院主导法定程序、政府协调推动落实,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多次组织工作专班及办案法官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详细了解遗留问题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全面分析研判,主动汇报工作。
在处置天诚广场历史遗留问题中,在府院联动的大框架下,统筹设立化解工作专班、综合协调工作组、不动产转移登记组和信访维稳舆情工作组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统筹负责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制定、汇总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协调推动整体工作落实。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组具体负责天诚广场资产建筑物综合竣工验收消缺、规划要件消缺、商铺销售网签备案撤销、房地产转移登记、税收核算征收、破产拍卖后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方面工作。信访维稳舆情工作组及时回应各方关切,做好答复、解释、疏导、稳控工作。通过各组有效“动”起来,保障化解工作专班工作有序推进。
三、以计划促完善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在诉源治理、执行攻坚、破产重整、信息共享等领域充分的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落地见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持续用力,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破产重整和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法治根基,以优良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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