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济南市不断建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四个体系”,健全完善“3项监管、4个协同、若干机制”协同监管新模式,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落细。
规范各类交易主体行为“强引导”
济南市高度重视交易主体的行为规范引导,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按照不同的交易主体类别梳理形成“禁止类”“应当类”“鼓励类”三张清单并印发宣传;市发改、国资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行为的通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行为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行为管理的通知》,创新总结专家“十应”“十不准”,强化专家行为约束;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和评标评审专家培训;指导成立包括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和交易绩效评估中心、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研究中心等在内的“1协会2中心”,有效加强行业自律和智库支撑,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实行评标环节代理机构“不进场”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济南市发改、住建、交通、水务、园林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联合发布公告,对工程建设类项目推行代理机构线上评标服务模式。通过制定《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线上评标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改造建设代理机构评审服务大厅,对交易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实现了代理机构在评审服务大厅可通过音视频等方式远程开展评标组织工作,截至11月份,全市已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不进场”服务项目1048宗,在保障代理机构线上服务效果的同时,有效加强了代理机构与专家评委的物理隔离,降低了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风险。
开展交易主体异常信息“在线推”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现场和监督现场的“两场联动”,济南市研究出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异常行为信息推送办法》,并上线交易现场异常行为信息推送系统,针对交易现场通过电子系统识别、大数据挖掘以及见证人员发现的异常行为,通过“系统采集+人工补录”的形式第一时间将信息线索推送至监督部门,实现了交易过程异常行为的发现、推送和处置的闭环管理。自上线以来,截至11月份,已推送包括“三码一致”、社保异常等在内的各类异常信息37条,有效将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见证信息变“备存待查”为“主动推送”,大大强化了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
探索推进评标专家工位“分散评”
为进一步降低专家评标评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提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资源利用效率,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进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2022年以来累计在全市进行“工位式”评标席位改造179个,并完善市域一体化协调调度指挥系统,在试点开展“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新建消防设施项目设计”等市域内专家多地就近分散评标项目基础上,起草《关于开展专家“工位式”分散评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积极探索评标专家由原来集中于同一评标室内评标,调整为自主选择随机分配的独立席位在线评标,专家现场通过线上打字或音视频形式交互会商,可有效减少主观因素干扰,保障专家独立客观评审。
深化突出问题治理行动“协同查”
按照深入开展招标投标协同监督的工作要求,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济南市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在开展全面自查、跨市互学互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的同时,委托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第三方,深化开展绩效评估2.0版,研究“E=K+Z+P”评标合理性数据模型,组织专家对各领域招投标项目交易合法合规性、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公共服务等开展常态化评估,并对全市各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进行专项抽查检查,截至11月份,累计开展项目绩效评估330个,工程中标价逾430亿元,涉及各方交易主体3900余人,发布《绩效评估问题通报》3期;开展专项绩效评估40个,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4个领域类别,有效形成了多部门协同监管合力,优化了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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