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党晓红,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成石,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太广,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何军介绍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并答记者问。
今年4月,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组织部署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0个重点城市,集中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我们紧密结合地方发展诉求和广大企业关切,出台6方面32项改革创新举措,进一步培树打造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各有关地方政府和各海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推进落实。江苏、广东、山东、河北省以试点城市为引领,将专项行动拓展至全省范围部署实施。各地、各海关围绕专项行动国家层面“规定动作”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出台细化落实措施973项;其中,地方政府推出482项、各海关单位推出491项。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积极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升全链条通关效率,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我们着力抓好压缩检验检疫审批时长、提高鲜活农产品通关效率、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等工作。一是检验检疫审批许可时长有效压缩。比如,深圳、厦门等海关实施检疫审批“即报即审”,深圳、海口等海关对符合要求的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时间缩短70%以上。二是鲜活农产品、冷链产品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南京、合肥等海关建立鲜活农产品通关“绿色通道”,实施“7×24小时”预约通关保障,通关效率大幅提升。深圳海关创新开发“e签发”模块,对符合条件的冷链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实现即时签发。天津海关综合运用多项便利化措施,保障北方地区首条南美“车厘子快线”顺利开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提高货物通关效率,运抵口岸后最快5小时内到达京津冀地区主要水果市场,丰富百姓“果篮子”。三是区域物流一体化深化发展。上海持续推进以外港作为货物接卸地和延伸地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经上海口岸转关货物已覆盖长江流域各水运口岸,深化长三角区域通关便利化协作,今年1—8月上海港实施“联动接卸”模式业务同比增长24.6%。沈阳海关积极推动综保区与跨境班列“区港直通”等改革举措,助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发运货物种类突破300种。济南海关创新实施“空侧直通”监管模式,整合重构提货、短驳、卸货等作业环节,实现航空口岸国际与国内区域的直通作业,压减空运物流时间70%。上海、宁波、大连等海关大力推进“离港确认”模式应用,相比传统转关进口申报流程,“离港确认”模式将口岸国际物流的“串联作业”优化为“并联作业”,避免了因境内支线船舶船期变动导致申报信息修改等繁琐手续,有效减少企业等待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目前长江流域9个直属海关50个隶属海关已实现全覆盖。
(二)进一步促进外贸新动能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
我们着力抓好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跨境电商支撑能力等工作。一是助力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比如,南京海关进一步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今年1—8月累计通关3.4万票,进出口货值约90.2亿美元。深圳、黄埔海关加强协作,创新口岸属地协同监管模式,服务高精尖商品“口岸直通、抵厂查验”。二是提升跨境电商支撑服务能力。各地扩大跨境电商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范围。天津海关支持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已在天津综保区设立“退货中心仓”,退货平均时间由11天缩至5天左右。三是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天津、青岛、济南海关用足减免税政策,积极服务科研及重大项目设备进口,今年1—8月为科技创新项目减免税款分别达到1.17亿元、9617万元和1.59亿元。石家庄、南京等海关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生物医药研发物品“白名单”制度,实现“白名单”项下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即可常态化通关。四是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信息对接共享。杭州、深圳等海关推进“保税+ERP”智慧化监管改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进一步支持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协同发展。
我们着力抓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优化跨境金融服务等工作。一是积极培育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各地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力度。辽宁省支持物流、外贸代理、供应链等企业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鼓励企业在RCEP等重点境外市场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广州市首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成为首个打通“关—税—汇—清”全链路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大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及应对力度。大连、石家庄等海关加强企业调研,对7338家样本企业开展技贸措施影响调查,提升企业应对主动性和能力。深圳海关成功推动国外修改人工智能、通信基站等领域5部法规19项技术条款,有效助力相关产品出口。三是优化跨境金融服务。重庆市上线跨境金融区块链融资结算应用场景,累计融资结算超345亿元;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动产质押融资业务,较原模式综合资金成本降低超过30%。
(四)进一步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数字化转型。
我们着力抓好智慧海关建设、推进贸易无纸化和相关证书电子化共享、联网核查等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以数字化改革助推海关治理能力提升。比如,厦门海关推行“智能云分流”功能,压缩待查验货柜在码头内装卸运输次数,每票待查货物减少流转时间约3小时以上。北京海关打造中关村综合保税区“数字围网+智能通道+电子围栏”和“综保区数智监管辅助平台”智慧监管体系,支持全国首个以研发创新为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建设。二是跨境贸易数据互联互通。广州海关实现13个优惠贸易协定及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涉及18个国家(地区)的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深圳海关助推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建设,与12个协定伙伴国实现证书电子化共享和联网核查;支持深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在政企数据交互、监管部门互助、政府决策支持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三是扎实推进贸易无纸化,探索开展海关远程监管。上海推广进口集装箱放货平台应用,今年1—8月,上海港外贸进口提箱区块链换单箱量占比提高至33.6%。河北积极建设智能理货系统,通过对集装箱箱号等自动化管理,实现集装箱无纸化电子化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降低进出口环节税费,为企业减负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着眼为企业减负增效,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各地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中欧跨境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内河运输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推广落实境内运费扣减措施。比如,南京、青岛、杭州、济南、合肥、上海、沈阳等海关实现境内运费扣减措施落地,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扣减政策。广东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及时公示。
(六)进一步问需于企,提升广大企业和公众获得感满意度。
我们着力抓好第三方采信、高级认证企业培育、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等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第三方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比如,南京海关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今年1—8月共对46批次、177辆进口汽车实施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二是加大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和便利政策供给力度。厦门出台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扩容提质的若干措施。济南海关联合山东省税务局共同打造“税·关信用通”项目,实施高资信企业联合激励,实现出口退税“随报随审”。北京、广州、深圳、上海等海关聚焦“新三样”产业,强化培育“服务链”,加大对“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培育力度,提供事前信用培育、事中认证实施、事后措施落地的全过程服务。三是进一步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地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提升主动披露办理效率。深圳、上海、黄埔海关制定实施主动披露新政宣贯实施方案。南京、厦门、杭州海关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拓宽政策红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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