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惠企利民服务水平,取得积极成效。近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介绍已推出的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展示改革成果,供大家学习交流。

  案例1:首创“不动产登记+地籍与测绘”服务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流程优化,关联业务一次申办。将地籍数据建库前置到商品房价格备案、预售许可、首次登记各个阶段,开发企业在开工或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即可合并申请测绘和地籍建库业务,实现多个业务“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二)服务延伸,源头设置便民窗口。在全市测绘院各测绘所服务窗口设置“不动产地籍便民服务窗口”,制定便民服点工作制度,规范软件、硬件、环境配备,申办源头保证服务质量。

  (三)数据跑路,系统互联双向共享。通过建立信息系统接口实现信息系统互通和数据共享,登记部门将涉及测绘业务的不动产登记权利状况通过信息共享提供给测绘部门查询;测绘部门将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测绘成果通过信息共享提供给登记中心查询利用。登记部门利用共享数据成果,提前完成地籍建库及主要登记要件审核工作。

  (四)合并办理,多项业务只跑一趟。“不动产登记+地籍与测绘服务”依托在测绘部门设置的不动产地籍便民服务窗口和已搭建的信息系统接口,通过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合并办理环节,让托方在委托测绘事宜的同时合并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备案地籍业务及新建房屋首次登记地籍前置业务申请材料,做到“只跑一趟、只交一套材料”,有效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

  (五)明职定责,协议夯实合作基础。与珠海市测绘院签署合作协议,明确业务范围、合作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密要求等内容,突出审查方式、职责边界、信息安全、责任承担等事项。

  二、工作成效

  “不动产登记+地籍与测绘服务”的推出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测绘院之间由单一的不动产测绘业务合作迈向“一站式”集成创新服务的全面协同,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建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大幅提升产权登记服务效能。

  (一)低碳环保,大幅节约测绘成本。该模式下,利用信息共享,省去了测绘机构原先需要人工出具、装订纸质报告等相关程序,帮助测绘企业节约大量纸张耗材及人力成本,切实做到“环节更少、资料更少、效率更高”。据珠海市测绘部门统计,采用电子测绘数据共享后,一年可节省纸张约143万张,节约印刷耗材约40余万元,节省工时16000个。

  (二)优化流程,双向减负少跑路。按照常规的首次登记办理流程,权利人在建筑物办理规划核实后,需先取得测绘成果向登记部门办理首次登记,登记部门再依据相关资料进行地籍数据建库、审核登薄,中间需跨部门办理,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且在测绘和首次登记环节还存在资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核等问题。“不动产+地籍测绘服务”的推出使得登记部门与测绘机构之间由单一的不动产、测绘业务,迈向合作“一站式”集成创新服务的全面协同。采用窗口延伸,“一窗受理”减少相同资料的重复提交、重复审核、重复认证;同时节约了行政成本,将“数据多跑路”落到实处,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测绘机构的双向减负、效率共进。

  (三)压缩时限,优化登记营商环境。登记部门在项目完成测绘后即可提前完成了地籍建库和主要登记要件的审核工作,大幅减少项目正式申办登记时的审核内容,后续项目触发条件即可发证。基于该模式,仅产权登记环节的办结时限就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现在2个工作日,为大力推广“交房即发证”、“交地即发证”、“交验即发证”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化繁为减,实现服务质效“双提升”。此模式极大缓解了地籍与测绘结果出具繁杂、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有效推动“多测合一”的实施和利用,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促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及地籍与测绘业务效能“双提升”。

  案例2:珠海全国率先实现破产企业不动产“一网通查”和“多轮查封一裁通”

  一、主要做法

  1.一次备案,实现破产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线上“自助办”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享有不动产权利人的查询权限。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管理人开通网上身份备案服务,管理人指定的查询经办人通过手机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完成个人身份绑定后,进入“破产管理人身份备案”服务界面,拍照上传必要的破产管理人及登记信息查询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影像,提交身份备案申请,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线上进行身份信息审查并完成身份备案后,破产管理人的查询经办人即可通过手机登录“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端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进入“虚拟自助机”,实时线上自助查询、下载破产企业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打破管理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时间和空间限制。

  2.一体优化,实现破产企业不动产“多轮查封一裁通”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一致,系统性简化、优化破产企业财产执行事务机制。受理破产案件的市区两级法院根据破产管理人的申请可以通过线下窗口、线上人民法院司法查控“点对点”或“总对总”平台向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破产案件相关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不动产查封、解除查封、强制注销抵押、裁定过户等依嘱托登记业务。破产企业的不动产被多个相关查封单位查封的,管理人或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应通知相关查封单位解除查封,其他查封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解除查封的,不影响破产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财产变价方案,或者根据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的申请,依法先行处置破产企业财产。财产处置后,根据破产管理人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可向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一次性解除其他相关查封单位全部查封、轮候查封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送达的依嘱托文件后,不对司法文书进行实质审查,直接按嘱托内容予以办理,办结时限缩短至一个工作日内。

 3.一并规范,有效保障管理人不动产登记事务执行

  一是统一明确管理人线上或线下办理有关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等事项,视同破产企业自行办理。原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事项,可以由管理人办理。需要破产企业盖章的,可以使用管理人印章代替。

  二是统一明确尚未登记在破产企业名下,但属于该企业的不动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先行将该不动产办理登记至破产企业名下,处置后,再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可以合并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支持。

  三是统一明确企业破产案件中因破产企业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如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的,经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认后,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是统一明确管理人办理前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交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可根据查询到的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径行办理,同时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刊登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作废公告。

  二、工作成效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实现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不动产“一网通查”、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破产案件财产实现“一网通控”、“多轮查封一裁通”等联动模式,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加速土地房产等重要生产要素的流通,有效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时救助困境企业、实现债权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2023年6月,该联动机制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十个典型案例之一。2024年4月以来,登记部门已经通过“一裁通”机制办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登记22宗。

  案例3:全国首创“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

  一、主要做法

  一是搭建通办平台实现法拍房过户“零跑腿”。珠海法院在法拍房竞拍成交后,通过“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通办平台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上传法拍房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纳税申报信息等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法院通知后,及时核实法拍房产权情况并通过“不动产登记+税务”共享服务平台将法拍房相关转移登记和纳税申报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做到让法拍房买受人在执行法院就能“一站式”办好纳税申报和房产过户手续,改变了以往要分别跑法院、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的做法。

  二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法拍房办证“无纸化”。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收到执行法院通过线上传递的法拍房过户信息后,两个部门进行线上并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业务平台将办理结果及时推送给珠海法院和法拍房买受人。通用平台的建设采用了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等技术做到信息的共享利用,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无纸化”办理。

  三是采用移动支付实现法拍房税费“线上缴”。法拍房转移登记涉及税款和登记费不管是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还是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负各税的,均已实现由买受人在线缴纳或由执行法院在执行款中予以支付并在线划转给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业务平台自动获取完税凭证并完成登簿后,法拍房买受人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选择纸质证书的可通过邮政EMS送达。

  二、工作成效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香洲区税务局三方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并联审核,凝聚合力健全涉法涉税不动产登记长效机制、完善法拍房市场流转大格局,进一步提高法拍房处置登记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法拍房”竞买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特区营商环境改革基础优势,为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新贡献。截至2024年7月,法拍房登记业务“一网通办”模式已办理业务57宗。

  案例4:全国首推升级版“交房即发证”服务——“现房首签暨交房即发证”

  一、主要做法

  (一)创新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为全力推进新建商品房“现房首签暨交房即发证”服务,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谋划、主动介入、跟进服务,安排专人对拟交房房企开展业务指导,先审后置资料,督促开发商完成各类业务申请材料准备。一般情况下,“交房即发证”指收楼、缴税、登记三个环节的一次性办理。为便利澳门新街坊购房的澳门居民办证,中心创新融入网签环节,在交房现场,中心会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划与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以及珠海市横琴公证处等多部门,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移动办证设备,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现场为“澳门新街坊”项目业主提供了一站式网签、便民办税、公证委托、办理不动产权证等个性化全流程服务,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的“套餐”服务,压缩流程,提速办理。

  (二)依托科技赋能,研发适配新设备

  与前述一站式全流程专属服务配套,中心还根据港澳业主需求,同步配置了专门自助服务一体机,满足业务信息查询和打证等自助服务需求。面对常规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只能识别内地身份证,不能读取港澳相关身份证件的问题,中心主动沟通研发单位,开发适配芯片,成功推出香港、澳门居民都可用的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直接放置在新街坊小区内,实现小区业主办事“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成”,大幅提升新街坊小区居住获得感。

  二、工作成效

  “现房首签暨交房即发证”服务已惠及澳门新街坊项目4000余户业主,截至目前,已完成该项目1529套房屋及车位的“交房即发证”工作。自助机入小区,通过读取港澳通行证,将自助查询、办理、打印、缴费等服务送到澳门居民的“家门口”,一分钟可出具房产证明、三分钟可打证领证,实现不出小区、立等可查、立等可取。通过服务升级,一次性受理申请材料,多部门并联审批,使得“签完合同暨一手领钥匙,一手拿房本”将成为购房新风尚。该服务是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主动作为,促进港澳居民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置业、生活、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重要服务改革创新实践。

  案例5:首创抵押权登记“全国通办”

  一、背景情况

  为持续促进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强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高效协同,2024年4月3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涉抵押融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示范样板。

  以往省外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需要来到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线下办理,或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上传影像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到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核验,存在办理时间较长、操作难度较大、资金成本负担较重的问题。现在通过抵押权登记“全国通办”模式办理,可在全国任一交通银行网点办理珠海市不动产抵押贷款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高频业务,各网点均配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代办,更加“省时、省心、省力、省钱”。

  二、主要做法

  (一)系统直连“网上办”

  合作双方签订《“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在合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双方的业务系统直联、信息共享,减少同一事项信息资料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的重复录入,实现贷款与抵押权登记“两件事一次办”,提高抵押融资效率。

  (二)异地受理“就近办”

  通过异地受理、线上审核、手机缴费、电子证书的方式,银行及申请贷款的群众企业无需到实体窗口申请不动产登记,可在全国任一交通银行网点办理珠海市不动产抵押贷款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高频业务。

  (三)协同业务“一次办”

  除与融资直接相关的抵押权登记外,与之关联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均可通过此模式办理,包括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以按揭形式购买不动产时的不动产(含一手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已设定抵押权的不动产变更登记等,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三、取得成效

  “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全国通办”模式有效推动不动产抵押融资服务协同,拓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实现抵押权登记等关联业务“就近申办”、“网上办”“一次办”、“全国通办”,是优化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举措,为创新登记办理模式树立标杆。

  案例6:独创居住权登记珠海模式

  一、背景情况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供了新的实现路径。目前,居住权已在一些城市探索实践,如省内已开展的城市有广州、深圳、惠州等,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也会面临居住权登记规则不明、现实情形多、权利滥用风险较大等问题。珠海作为珠江西岸首个开展居住权登记的城市,坚持守正创新为民便民,积极探索符合本土情况的居住权登记模式。2024年1月30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试行居住权登记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居住权登记业务,形成了珠海市独创的居住权登记业务模式。

  二、主要做法

  《通知》明确珠海市范围内出让取得并已办产权登记,且用途为住宅的市场化商品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依据遗嘱设立居住权;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登记业务范围涵盖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一)制度创新,提前防范风险隐患

  一是实现居住权合同网签。开发建设居住权合同网签平台,为申请人提供全天候自助网上签约平台,网签数据关联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避免网签与实际不动产登记权利冲突的出现,源头把控登记质量。二是风险防范措施前置。为避免因顶层制度未明确,或申请人对新型权利认知不一产生的财产权益纠纷,在居住权合同中首创增加特别的约定条款,即:申请人在签订居住权合同之时就居住权设立后房屋所有权人能否办理抵押、转让事宜进行明确约定,登记部门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记载居住权登记簿,以此源头解决纠纷隐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因地制宜制定权利冲突解决规则。与其他地市不同,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了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房屋居住权人和承租人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和租赁权利冲突解决对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而言更为复杂,要求更高。对此,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制定居住权登记受理和审核标准时,增加了业务办理要求的系统提示、租赁情况询问、租赁结果告知等特殊环节,以此有效减少居住权与租赁权冲突隐患。

  (二)流程创新,提高办件效率

  一是网签即申办。网签和申办流程合并,实现一次填写自动生成合同和申请书两份申请要件,申请人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同步完成居住权合同及申请表单的电子签名确认,同步完成合同网签和居住权登记的申请。二是关联业务合并办理。对满足合并办理条件的业务,如产权变更与居住权变更、继承转移登记与居住权首次登记、产权注销与居住权注销登记的业务类型,支持并鼓励合并办理,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三是同步开通多种办理模式。居住权登记设置了线下窗口申办、线上预审+线下核验登簿和全程网办三种业务申办模式,可以满足各类群体的居住权登记服务需求。

  (三)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应用和质量

  一是合同、表单自动生成填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手段,减少申请人网上申办填写内容,申请人完成基本身份信息的填写,系统自动抓取相关登记信息,根据申请人的选择,自动生成居住权网签合同和登记申请书等表单信息,减少申请环节信息重复填写,提升操作便利度。二是完善信息输出。在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中,增加居住权登记信息的输出,为债权人、购房人、诉讼当事人等利害关系人提供清晰可靠的标的物权利负担情况,避免因居住权登记信息不透明带来的交易风险。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升级信息系统的输出模块,实现登记结果同步至数据共享部门,进一步提升居住权登记数据应用效果。

  案例7:被监护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实现“掌上办”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便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解决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线上查询问题,2023年3月,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推出“监护人身份备案”服务,解决未成年人等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息查询问题,使其监护人享受更多网上自助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

  二、主要做法

  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增加“监护人身份备案”功能,通过对未成年人等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关联备案,从而实现由监护人在线上查询被监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开具相关证明。

  (一)微信公众号“指尖办”

  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微信关注“珠海不动产”公众号,通过“办事大厅—身份备案—监护人身份备案”功能,将被监护人身份信息与本人身份信息进行关联绑定,居民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授权提取或上传相关材料,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绑定成功。

  (二)数据共享“轻松办”

  “监护人身份备案”功能,提供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及广东省居民户口簿的电子数据提取,监护人办理关联备案时可选择授权使用相关数据,提取成功则不再需要拍照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将自动校验监护信息,符合要求的“智能秒办”通过。

  (三)线上查询“掌上办”

  监护人完成身份信息关联绑定后,可通过“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线上查询被监护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登记资料、开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查询全天“24小时不打烊”,监护人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办理查询业务,更加省时省心省力。

  案例8:首创提供港澳居民自助查询打证服务 实现港澳居民跨境查询打证

  一、背景情况

  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宜居生活圈,便利港澳居民在珠海置业生活,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横琴生活区“澳门新街坊”项目为切入点,创新推出港澳居民自助查询打证服务,这一服务是继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备案后,深化跨境服务的又一创新举措,不动产登记“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进一步拓展。

  二、主要做法

  (一)突破创新,加速融合

  此前,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基本上只能识别内地居民身份证,不能读取港澳相关身份证件。为满足港澳居民高效、便捷、灵活的查询及领证需求,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定向发力,持续优化港澳居民“自助办”。升级后的不动产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在识别内地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居证的基础上,增添自动识别和认证比对港澳通行证(回乡证)、护照功能。

  (二)科技赋能,安全可靠

  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高灵敏度触摸屏技术、身份证件阅读技术、人证识别(人脸识别技术)、税费同缴、二维码扫描等多项智能化技术为一体,港澳居民使用港澳通行证,在该一体机上通过身份证验证和人脸识别后,方可自助查询、打印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有效保证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其内部系统也会对打印记录进行保存和管理,便于后续追溯和审计。

  (三)直入小区,就近可办

  “澳门新街坊”项目是一次跨范畴、跨地域的新尝试,是粤澳两地携手合作,首个融合优质居住空间、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的综合民生工程。“澳门新街坊”项目开盘时,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把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直接放置在“澳门新街坊”小区内,将自助查询、办理、打印、缴费等服务送到澳门居民的“家门口”,实现小区业主办事“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成”。在首批合作的便民服务单位贝壳找房(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签约服务中心增设智能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为广大市民提供自助查询、领证等服务。同时市内各办事大厅均配备自助查询打证一体机,有效提升“自助办”水平。

  案例9:“税费同缴” 畅行支付“不见外”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能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3年7月,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协同推进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打破登记财产所涉税费跨部门支付壁垒。

  “税费同缴”是指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将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合并为一笔支付业务,申请人只需一次性缴纳所有税费,系统后台可自动进行清算入库(或入财政专户),实现“前台一次缴纳税费、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需分别按照不同路径、在不同窗口或平台刷卡(扫码)支付登记费、税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度。

  二、主要做法

  (一)信息共享,集成办理

  不动产登记、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业务协同,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系统集成优势,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业务改革,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税务系统、银联系统协同联动,推动缴税、缴费信息数据实时共享。登记、税务部门并联审核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将登记费信息与税务部门推送过来税款信息集成合并为一个待缴费业务,缴款人通过支付端口即可查询待缴金额及明细。扣款成功后,银联系统及时将完税、完费信息分别推送给财政和税务系统,确认缴款状态后,实时将支付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系统及时完成登簿。完成缴费后,缴款人即可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自动获取查询非税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还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和电子发票。

  (二)线上线下,一码清算

  即2023年7月推出线下支付方式后,2024年1月我中心又省内率先推出线上支付方式,全面整合税款、登记费原本分别向两个部门刷卡(扫码)的支付途径,采用银联作为税款和登记费的统一缴纳渠道。银联系统提供自动核查、一次扣款功能。在税费缴纳环节,缴款人可线上通过扫受理回执单上二维码一码清算、登录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服务网等方式缴费,也可线下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通过POS机刷卡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清所有税、费,登簿后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方便快捷又省事。在银联系统扣款成功后,充分利用现有的对账、资金清算的模式,对该笔交易流水剥离出税款和非税款(不动产登记费),完成税款、非税资金清算与划付。完成缴费后,缴款人即可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自动获取查询非税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还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和电子发票。

  (三)增量存量,全面覆盖

  2024年5月一手房商品房“一窗办理”业务成功通过“税费同缴”模式办理,自此,“一窗办理”模式下(含“全流程网办”“线上预审、线下核验”“线下一窗”三种方式)的新增商品房(一手房)、存量房(二手房)相关登记业务均可通过“税费同缴”缴纳税费,实现涉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业务“税费同缴”全覆盖,让不动产登记更快更便捷,有效提高办事主体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助推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工作成效

  (一)打破部门壁垒,一件事一次办

  打通登记、税务、财政及银联等系统,实现涉税不动产转移登记涉及的缴税、缴费信息由系统“自动提取、自动汇集、一次清缴、自动清分、及时入库”,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和数字赋能,打破跨部门支付的壁垒的有力体现。

  (二)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

  解决企业群众办理涉税不动产转移登记需分别向不同部门刷卡(扫码)支付登记费、契税等税费问题,缴款人只需一次支付,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所有税费和登记费的多笔应缴款项的缴纳,大大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便利度。自上线后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2024年1月以来,通过“税费同缴”渠道交易笔数逾6900单,合计金额逾3450万元。

  (三)丰富运用场景,畅行支付不见“外”

  企业群众可选择线上线下多种支付方式。办理业务时,缴款人可线上通过扫受理回执单上二维码、登录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服务网等方式缴费,也可线下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通过POS机刷卡(受理境外银联卡)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清所有税费。今年1月,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省内率先实现线上多途径支付。支持境内、境外银行卡(支持境外银联卡)线上、线下支付;无缴款人身份限制,港澳居民申请涉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也可一次扫码(或一次刷卡)缴清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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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脉 

国脉,是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据治理、数据要素×专业服务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评估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数据智能评估系统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城市、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等政府客户、中央企业和高等院校。

责任编辑:ourui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