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厅遴选了住建领域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市政公用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共17个典型案例,本期分享规范行政执法、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9个典型案例。

  一、大同市城管局

  从用户角度打造极致用气服务

  优化用气报装渠道,实现用户报装“零跑腿”。引入市场客户一对一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由专人全程跟进用户报装至竣工通气,同时开展主动上门服务。一是推行“容缺受理”,实行“零资料”。用户只需填写报装申请单,对未提供资料的用户容缺受理,限时补齐。二是提供一站式服务,杜绝“重跑路”。结合燃气专业性和特殊要求性,燃气公司为用户提供用气报装一站式服务,包括用气方案涉及委托、施工委托和帮办代办燃气外线行政审批时限,免去企业跑腿环节。三是加大外线管网投入,实现门前接气。通过增设燃气管道和设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用户用气满足度。燃气公司提前进行市政燃气管网接气预留口至用户红线边界的支管设计与建设,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回访跟进,形成服务闭环。开展用户用气报装业务办结回访跟进,对整体报装流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建立用户反馈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形成完整的服务闭环。

  二、忻州市审批局

  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助力保交楼

  为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事项多、流程长、内容复杂、交付难等难点堵点问题,实现早交付、早投产、早达效,忻州市全面试点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是分期单位验收。对办理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能单独投入使用,在确保“功能完整、分割合理、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申请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二是一站式办理。项目单位通过系统或综合窗口,统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提出申请。业务采取“前台综合受理、部门分类验收、窗口统一出件”方式,实行“一站式”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联合勘验、信息共享、并行推进、限时办结”。三是验备合一。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试点以来,忻州市已为3个项目、48万平方米建筑办理竣工联合验收。

  三、晋中市公积金中心

  坚持利民利企导向,推进跨区域贷款合作

  顺应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需要,推进跨区域贷款合作,让异地借款人和房地产企业真正感受便捷高效。一是推进信息协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征信报告等个人事项核查,统一由贷款使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负责,并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放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确保信息真实精准。二是推进政策协同。放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和项目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一执行放款地政策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执行使用地政策规定;办理不动产预抵押登记和不动产他项权抵押登记,住房公积金使用地公积金中心全力协同配合。三是推进管理协同。在合作项目房地产企业阶段性保证委托担保期间,借款人发生逾期3期以上的(含3期),由使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逾期6期以上的(含6期),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偿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划扣程序,并及时将划扣资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发放地指定银行账户。委托期结束后,由贷款发放地和使用地双方共同承担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同时,贷款使用地公积金中心还积极开通异地贷款月冲还贷和提取还贷业务,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

  四、阳泉市城管局

  深化柔性执法,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积极推进柔性执法管理,进一步将依法规范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结合。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二是严格执行“721”工作法,注重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依法规范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结合;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让行政执法更规范更阳光更透明,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三是落实“律师驻队”工作制度,优化法律服务便民措施,有力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与保障。2023年8月,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开发的某项目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鉴于建设单位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决定对该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五、长治市住建局

  推行“三个一”入园入企,提供高质量供水服务

  长治市始终秉承主动出击、靠前服务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通过实行“三个一”入企模式,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供水服务。一是一年一谋划。市住建局会同市供水集团公司,每年一季度与经济开发区开展供用水服务专项座谈会,全面总结上年度供用水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谋划当年供用水计划。统筹考虑园区发展计划,研判园区用水需求,科学制定年度供用水方案,深化优化管网布局,明确细化年度建设项目。二是一人一项目。为园区的企业客户提供“管家式”服务,与经济开发区建立一对一联动机制。经济开发区实时推送新落地企业信息,市供水集团公司指派管家提供服务。管家组织专班主动上门对接,详细了解企业用水需求,按照“一企一案”的要求量身定制供水服务方案,并提供全代办服务,统筹解决设计、审批、施工等环节的所有问题。工程完成后联合企业客户进行验收,并告知用水注意事项,完成供水接入服务。2023年市供水集团公司为经济开发区高端电器产业园、经济暨大数据智慧产业园、精密制造产业园提供了管家服务,得到企业客户的高度认可。三是一月一体检。建立月体检服务制度,台账化服务客户。制定清单式、标准化的供用水体检项目,每月组织区域营业所开展入企体检服务,了解、掌握客户在用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客户对供水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客户提供“1510”解决方案,即1日内制定整改方案,5日内解决短期问题,1月内解决全部问题,当月问题当月清零,真正解决企业客户的用水后 顾之忧。

  六、晋城市住建局

  创建“水气暖综合服务厅”,打造百姓、便民服务新模式

  充分利用基层服务站所的地理便利,结合用户多样化需求,探索出了以“便捷、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的民生服务新模式。一是优化整合“水气暖”一体民生业务,实现了水、气、热的报装、缴费、过户、报停、咨询、维修及其他个性化服务等多项业务的统一办理。二是优化“即转代”三类办理模式,依据不同业务的类别性质、办理时限、工作流程、实施部门,分别按“即时办理”、“代为办理”、“转交办理”三种方式进行业务操作。三是建立“评说诉”多级监督体系,按照客户评价、客户留言、客户投诉三类情形,分别实施自我实时监督、属地重点监督、集团机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四是实施“不打烊”全年无假日服务,在周末、节假日厅内正常办理,方便了“上班族”、“打工族”及其他不便人群能“随时办”。“水气暖综合服务厅”运行以来,单月办件量达3000余件,办理业务类别覆盖率达100%,服务满意度达100%,让用户真正体验到了“走出家门即可办事”、“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便利。

  七、晋城市审批局

  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

  以启用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支撑,率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一是提前主动对接。晋城市主动申报系统测试试点,市县两级在一周内完成事项梳理、人员表单配置、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实现全流程挂接事项62个。对所有挂接事项形成了办事指南、完善了在线表单、精简了32份申请材料,项目单位通过系统直观了解申报流程和相关材料准备,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二是积极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配置,梳理补充事项9项,并积极提出优化建议。目前已基本解决了项目单位多次注册、多头申报、多次提交的情况,实现了环节优化、时限可控。三是督促开展线上办理。通过定期调度、通报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线上办理,及时调取数据、发现问题,动态督导并联审批等重点指标。四是“线上+线下”联动集成。设立了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联合验收窗口和市政联合报装窗口,落实专人指导线上申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八、临汾市审批局

  “四办服务”出实招,手续办理再发力

  深化拓展“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服务品牌,全面推行“345项目审批全周期服务模式”。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手续办理“有速度”。以“所有审批事项向全国最短时限看齐”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精准发力,通过“独任制审批”“秒批秒办”“远程视频勘验”“先证后核”等方式,推动182个常办审批事项中的124个常办审批事项达到全国最短时限审批,压减比例达到68%,为项目手续办理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主动靠前服务,服务保障“有温度”。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围绕“一项目一团队一方案一清单一报告”五个重要环节,向项目单位实行精准到位的一次性告知。针对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按照“保姆式”服务标准,专人负责全程跟进。“冬季行动”以来,为全市拟建库408个项目1174余件审批事项提供“7×24”延时审批服务、预约审批服务。三是靶向精准发力,审批制度改革“有力度”。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着力打造规范、阳光、高效的行政审批体系,重点发力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改革,优化完善咨询引导、帮办代办、智能受理、综合受理、即办审批、统一出件等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九、运城市住建局

  持续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

  不断强化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动全市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健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监管对象信用信息,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高低为依据,结合实际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同时结合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对诚信守法类信用主体,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原则上不列入抽查范围;对其他失信类信用主体,按照不同失信程度,分层分级进行重点监管。二是不断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能力。依法依规拓展信用信息应用路径,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建筑市场监管事项中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分类梳理各方主体主要责任,采取“一项目、一承诺”的方式,制定《运城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标后评估实施办法(暂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诚实守信意识,不断规范全市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三是深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工程建设、评先树优等方面实施限制,同时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评先树优等方面实行联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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