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于荣胜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志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罗绍华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罗卫东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梁和民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主持人:

  巩光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

  巩光胜: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举行的是“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一场,主要介绍广西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于荣胜先生,请他为大家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赵志军先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先生,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罗卫东先生,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和民先生。下面请于荣胜先生作介绍。

  于荣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上午好!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政法工作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求,重点介绍广西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是提振市场信心的“压舱石”,好的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3年以来,全区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锚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贯通发力、密切协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通过联系服务企业大走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调研、“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大讨论、提升服务发展法治保障能力大培训、执法司法质效大提升、“政法机关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宣传等专项行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与保障。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单项考评中排名第14位,同比提升了6位。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

  于荣胜:

  我们始终服从服务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出台《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助企法律服务、畅通企业反映投诉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等18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重点举措,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政法机关出台平等保护企业、促进公平竞争、支持企业创新配套举措665项,建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机制,加强小微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压减行政诉讼败诉率,健全平陆运河护航、漓江司法保护等服务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机制,以高质量执法司法护航“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助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处各类涉企违法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破获合同诈骗、商业贿赂、虚假诉讼、串通招投标等违法犯罪案件2056起,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破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950起,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破获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371起。

  我们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质效提升年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58.74万件,一审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28天;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6万件,判赔总额达3.98亿元;审结破产案件391件,涉及破产债权总额521.2亿元,盘活资产总额106.6亿元;开展“企业清淤”“桂在执行·惠企暖企”、涉金融债权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企案件27.3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73.59亿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88件,监督纠正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31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289件。

  于荣胜:

  我们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水平。聚焦建设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全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16条措施,提升执法司法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公安机关出台便民利企88项措施,“桂警通办”平台119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设立治安、出入境、交警“三合一”窗口334个,覆盖率达100%,业务窗口平均用时缩短至9分钟以内,被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推广。司法行政部门与工商联组织全区910家律师事务所、1690个商会建立合作机制,为广大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从122项扩大到200项。全区政法机关制发涉企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共1149份,结合执法司法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融安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假冒“融安金桔”品牌等问题,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我们持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着眼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和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法治需求,加快推进广西涉外法治建设2024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新设涉外法治工作指导处,具体指导和推动政法各部门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提升涉外法治队伍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能力;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健全涉外执法司法协助机制,2023年起可直接向海牙公约成员国发起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请求;自治区检察院加强中国—东盟检务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建立全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巩固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成果,持续服务跨境司法合作;自治区公安厅与越南边境5省公安厅建立中越边境“1+5”跨国执法合作机制,加强边境执法协作;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建设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和崇左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CEP企业服务中心等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助力提升涉外法治交流和法律服务水平。全区政法机关加大涉外人才培养,设立人才交流培训基地,举办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同堂培训,涉外法治人才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办事办证不够便利、有的涉企案件超时限“挂案”、有的涉企执行还不到位,我们正在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笃行不怠,奋楫争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政法力量!谢谢。

  巩光胜:

  感谢于荣胜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请举手示意。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请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各政法单位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努力?谢谢。

  于荣胜: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涉外法治工作的关注。全区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做好国内法治工作的同时,立足广西沿海、沿疆、沿边又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深入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外法治工作路径,以高质量的涉外法治建设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其中,在积极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努力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制度保障。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印发《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一体化推进广西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

  二是积极为广西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2019年以来,全区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0家分支机构,35家律师事务所与东盟国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中资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咨询30217次,涉案标的额76.4亿余元。

  三是建好用好涉外法律服务平台。8月成立中国(广西)—越南仲裁及调解跨境合作联合秘书处及驻中国平孟口岸、中国龙邦口岸联合工作站。今年9月揭牌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2022年以来,建成优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及崇左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RCEP企业服务中心和南宁、钦州、北海国际仲裁院等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接待企业代表、群众近5000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1万余件。我们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致力为中国—东盟经贸往来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10月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新设涉外法治工作指导处。法、检、公安、司法也都有些涉外法律服务实践。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想了解一下广西公安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罗卫东:

  感谢您的提问。广西公安机关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平陆运河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助推自治区“营商广西·桂在便利”品牌建设,先后创新推出88项惠民强企措施,倾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效能。

  我们积极推进政务工作“一窗通办”。公安厅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融合治安、出入境、交警高频业务,在城区(县城)建设治安、出入境、交警政务服务“三合一”“一窗通办”大厅,在乡镇派出所建设户政、交警政务服务“二合一”“一窗通办”服务点,把培养全科民警作为提升窗口服务的重要抓手,推出预约办、容缺办、延时办、上门办等延伸服务,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片热情、一心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的公安政务服务体验。

  我们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开通服务企业专窗。截至目前,专窗共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1.4万余次,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50%以上。优化涉企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尤其是对有批量办理业务需求的企业由“坐等上门”转变为“主动登门”,去年以来已提供“一对一”服务7800余次。

  我们推出广西边境服务特色办理。边境市县两级出入境部门将服务窗口前置、人员前移,方便游客和货运司机就近办理证件出境。实现车辆出境快捷办,边境贸易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时间由8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最大限度便捷跨境物流需求。

  同时,在畅通引智引才渠道方面,对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从事边境贸易人员开通护照绿色通道。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打官司难,执行更难,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成为市场主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请问今年以来,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在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谢谢!

  赵志军: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广西高级法院部署在全区法院开展“桂在执行·惠企暖企”执行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严厉打击各种失信和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威慑和财产处置变现力度,确保有财产案件执行到位。今年1月至10月,全区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11.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09.59亿元,同比增长16.44%。

  二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行失信惩戒预警提示和宽限期制度,对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失信惩戒更加规范精准。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发布失信企业次数同比下降31.45%;对3.2万多件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进行预处罚告知,促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扩大“活封”“活扣”等查封扣押灵活措施适用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执行和解保护功能,推动2.7万多件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同比增长72.6%,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推动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深度融合,助力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获得重生。加大执行破产融合工作力度,通过破产或重整解决一批执行不能案件,全区法院对171家被执行企业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涉及执行案件3624件。如北海中院在陈某某等56人与广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中,通过“执行转预重整”助力停工楼盘复工复建,既维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又推动企业重获新生。

  四是用好交叉执行,破除执行阻碍。对涉企案件推行异地法院交叉执行4300多件,解决一批重大复杂执行案件。如自治区高院指定贺州中院执行广西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强化府院联动,有效解决土地处置难题,以2.27亿元的价格拍卖成交,仅用17天完成过户手续,既保障债权实现,又盘活闲置土地,实现多方共赢。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当代广西记者:今年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请介绍专项行动情况及主要成效?谢谢。

  罗绍华: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最高检部署,今年,全区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突出对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等行为加强监督,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等行为的法律监督。向下级检察院交办7件涉嫌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重点核查案件,其中1件案件经核查属实,已监督办案机关撤销案件。对涉企刑事案件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情况进行专门审查457件,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超范围查扣冻案件48件。

  二是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建立清理长效机制。排查久办未结的涉企刑事“挂案”53件,清理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或审查起诉的案件5005件。

  三是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依法起诉利用“空壳公司”犯罪案件49件。如张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张某某假借他人身份注册15家空壳公司,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共计270万余元。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58件103人。排查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案件586件646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51件,提出检察意见16件。

  五是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涉企案件254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1000多万元。

  六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824件。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广西工人报社记者:平陆运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第一条江海联运的大运河,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请问自治区司法厅在平陆运河建设过程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梁和民:

  谢谢您的提问。平陆运河项目开工以来,司法厅从行政立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为平陆运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立法进程,强化法治保障。组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专班,多次深入实地调研,组织召开《条例》立法框架研讨,全面推进起草工作。5月28日,条例草案已经提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对《平陆运河沿线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6年)》等126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积极服务政府依法决策。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化解纠纷矛盾。在全区遴选203名律师组成平陆运河项目建设专项法律顾问团。开通公证“绿色通道”,安排公证员全程做好项目建设的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业务,共办理涉平陆运河项目公证97件。在钦州市灵山县成立3个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南宁市横州市司法局创建“32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排查涉平陆运河矛盾纠纷案件522件,调解成功408件,涉案金额达2615.1万元,有效维护了平陆运河沿线地区的和谐稳定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联合开展“运河向海 法治护航”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246场次。组织沿线5359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和沿线地区群众积极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人民网记者: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请自治区司法厅介绍一下,行政复议如何发挥服务和保障广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谢谢。

  梁和民:

  感谢您的提问。自治区司法厅和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服务和优化广西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289件,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立案阶段,提供申请书规范模板、举证清单和法律指引,实行容缺收件和一次性告知补正制度,涉企案件均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当天收件、当天审查。我们指导各地在柳州螺蛳粉产业园等园区设立了13个企业行政复议服务点,延伸行政复议涉企服务触角。

  二是建立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的“行政复议三进入”机制。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年活动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重心向企业、园区下沉。全区共开展便企为企服务活动207场次,进园区进企业宣传219次,走访群众93次,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33个。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效果。行政复议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例如某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因未提供年度报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案,行政复议机关主动与当事人企业沟通,召开听证会,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纠正,为企业恢复营业执照。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促成市场监管部门对同期400多起案件进行复查,并与法院建立企业破产信息互通机制。该案也获评2024年司法部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

  南宁日报社记者:请问广西公安机关在2023年以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击犯罪工作中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果?谢谢。

  罗卫东:

  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犯罪方面成效显著。我们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打突出经济犯罪,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95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37余亿元。其中,聚焦涉投资交易平台和“解债”类非法集资活动,织密打防体系,依托跨警种跨部门协同机制,打掉多个犯罪团伙,摧毁各类违法犯罪资金转移通道。

  同时,在涉企犯罪打击上,我们重拳严惩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犯罪活动,截至10月底,共侦破上述“四类案件”1460余起,其中破获合同诈骗案780余起。

  此外,我们还不断强化“猎狐”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截至10月底,全区共追回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近42名,创历年同期新高。这些打击犯罪成果,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环境,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也充分彰显了广西公安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国际在线记者:今年广西检察机关是如何加强涉企执行监督和涉企虚假诉讼监督的?谢谢。

  罗绍华:

  感谢您的提问。加强涉企执行监督和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是广西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持续加大涉企执行监督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全区受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4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89%;提出检察建议271件,同比上升81%。重点加强对民事执行中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监督。

  二是强化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今年1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审结虚假诉讼案件122件,提出监督意见114件,同比上升21.28%。如,某公司员工为虚增业绩,伪造对方公司印章与本公司签订合同,伪造对方公司代理手续骗取法院调解书,损害双方公司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调解,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以该员工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记者:办理破产是评估一个地区营商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请问我区法院如何通过办理破产案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谢谢!

  赵志军:

  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以来,广西法院系统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履职,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至2024年10月,全区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391件,同比增长14.32%,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压缩至189天,涉及债权总额521.2亿元,盘活资产总额106.6亿元。

  二是注重发挥破产拯救功能,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全区法院共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76件,同比增长72.73%。工作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对暂时陷入困境但前景良好的企业加大司法救治力度,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预重整等手段,促使像平果某某有限公司、柳州某某汽车公司等一大批危困企业重获生机。

  三是化解不同利益群体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自治区高院不断深化政府和法院联动机制,联合24家区直单位协同处理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问题,妥善解决破产审判涉及的职工安置、税务处理、信用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如玉林中院在办理广西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既实现该公司的涅槃重生,百分之百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又切实保障1569户村民的租金收益权。

  四是延伸破产职能,促推社会治理。坚持延伸帮扶与解决发展难题相结合,构建企业风险有效防范机制,降低破产风险。如贺州中院常态化开展“暖企服务月”活动,根据企业司法需求,结合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典型案例,通过走访座谈、风险预警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从源头上降低破产风险。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巩光胜:

  感谢5位发布人,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发布单位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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